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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見一座城市》----公共住宅政策的變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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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得見的住宅,在哪裡? == 依照 2012年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灣屋齡30年以上的住宅有319萬間,約佔了全台灣812萬住宅中的40%;而其中,台北市平均住宅屋齡是29年,包括44萬多間住宅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佔了台北市所有住宅50%以上,更有13萬間住宅屋齡超過40年。 用一般銀行房屋貸款的認定,RC結構的建築物壽命以50年為標準,台北現有44萬老舊住宅的未來命運,客觀來看,透過「租賃」或是「自住」可再提供20年的「供給壽命」,之後就必須透過「私人整合」或是「都市更新」的建築重建,才能繼續在都市存在,浴火重生。 我並非全然反對新建公共住宅,而是認為解決方法不應該只是透過新建的管道,應該通盤檢討住宅政策後,針對住宅的「供給量」和「需求量」有更多元的做法,讓看得見的老舊住宅發揮效益,目前對於老舊住宅而言,都市更新的道路太遙遠,只有新北市因應銀髮族提出「老屋拉皮及增設電梯」的補助政策,政府的角色顯得消極而被動。 因此,我個人建議,政府可針對雙北區域的老舊社區(大多為四~五層樓),提出「隱藏版的公共住宅」計畫,讓至少還有20年壽命的老舊建築扮演公共住宅的過渡角色,由政府出面加設電梯、協助屋主改裝,讓公寓每層樓都變成3房或2房的住宅單位,再以可負擔得起的價位出租給合於規定的年輕族群,透過都市混居的模式,具行動力的年輕人、有經濟基礎的壯年人、與行動不便的銀髮族共同生活於老舊公寓的各層樓,重新拉近人們之間的距離、活絡鄰里關係的詳和氣氛,凝聚不同世代的互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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