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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造與監工有責任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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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徐岩奇 臉書連結:<nowiki>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68972756282/posts/10153930481651283/</nowiki> 陳邁先生提及北部流行中心案,文化部的工程施工查核小組105年9月30日上午有廖萬里、黃福來、林文鎮三位委員前來查核計點扣款,宗邁代表在當下不敢反駁, 陳先生不在現場, 事後得知: 當天查核是在一級品管都尚未執行的情況下, 二級品管即被連坐扣分, 陳先生認為應作申訴,此案明顯因查核委員對專業分工的工程品管中程序與職責認定混亂所造成之判斷。 我曾向工程會反應, 監造與監工有責任分際, 不能一律連坐處理, 計分扣點辦法應該修正, 工程會回應是他們有不斷宣導, 委員應有此觀念, 也鼓勵乙方代表現場回覆, 或事後申訴... 這種混亂不是始於今日, 一則法令不周全且執行落差, 二是為何大家默認承受這種不合理的連座制度? 這種恐龍委員到處充斥, 並不像工程會說委員多有此觀念, 我們要求雙向互評, 建立委員淘汰制度! 從地方機關, 中央而來疊床架屋的查核制度, 讓工地第一線的人疲於奔命, 最後一點利潤也被剝奪了, 為缺失改善流程, 又造成工地進度不斷落後, 幾乎上演在各公共工程工地, 再加上恐龍委員, 扮演打擊士氣, 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 在陳邁先生長期在建改社為公共工程不合理的事件出面爭取, 同時得知理成營造倒閉, 令人錯愕! (當天且在颱風過後工地尚在整理中, 委員竟用"完成後"的檢驗標準扣分營造廠, 為難施工者, 也是扣分扣款, 真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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