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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2670號」:修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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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最新的修訂版本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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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前一筆修訂版本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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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要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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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內容為「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2670號 主旨:有關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函詢建築工程假設工程設施發生脫落等意外是否屬監造權責疑義等情1案,請查照。 說明: 一、復本部國土管理署案陳旨揭公會113年1月24日中市建師字第019號函。 二、有關監造人之監造責任,按建築師法第18條、第19條規定:「建築師受委託辦理…」的新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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