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修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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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 目前前筆 05:562022年11月30日 (三) 05:56施佩伶 留言 貢獻 5,970位元組 +5,970 建立內容為「啟中兄認為「建築」不應屬於「文創產業」。這是非常重大的宣示,雖然屬於個人意見,仍應慎重表述。 何謂文創產業,目前沒有公認的定義;唯一能做為定義的就是文化部認定的下面的十六種產業: 一、視覺藝術產業,二、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三、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四、工藝產業五,、電影產業,六、廣播電視產業,七、出版產…」的新頁面 標籤視覺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