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綁標」」:修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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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 (星期三)

2022年12月2日 (星期五)

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 目前前筆 07:342022年12月1日 (四) 07:34施佩伶 留言 貢獻 6,290位元組 +6,290 建立內容為「「綁標」不是法律名詞,在公部門的用語叫做「限制競爭」。 「政府採購法」為履行其「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在第二十六條訂定了不得限制競爭的文字。「綁標」所涉及的罰則、甚至刑責,凡從事過公共工程的專業者都「耳熟能詳」,不必贅述。 「不得限制競爭」在招標文件上最具體的影響就是,不會有針對性的規格與個別性廠牌名稱,…」的新頁面 標籤視覺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