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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與住宅安全問題值得關注 ==
    0403年一早大地撼動,花蓮在921地震發生25年發生芮氏規模7.2的淺層強震,天佑台灣死傷與建築物倒塌程度並未如國震中心推估的嚴重,但仍突顯出台灣人民對於老舊建築物缺乏維護與管理的問題。
1999年9月21日集集發生芮氏規模7.3的大地震撼動台灣,造成2千4百多人死亡,台灣一方面迅速修訂了建築技術規則耐震規定,大幅提升新建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另一方面為解決集合住宅拆除重建的行政程序、產權與重建資金問題,發佈「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成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的參考。然而,都市更新涉及民眾的權利與身家財產,加上複雜的行政程序與產權問題,雖然政府不斷提高容積獎勵、簡化都更流程,並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強重建條例」,許多專家學者亦不斷呼籲應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如果發生大地震臺北恐有數千棟房子倒塌。但依據內政部統計,臺北這 20餘年來完成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的僅千餘棟,不到9萬7千餘棟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的1%。除了等不知何時可以完成的都市更新外,難道我們不能做更多?
老舊建築物不必然危險,但興建當時的建築法規相對寬鬆、加上民眾沒有建築物的維護管理意識,危險就隨時在大家的身邊。因此透過建築物的「體檢」來了解建築物的狀況非常重要。雖然建築法明定公共安全申報、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等機制。住宅法亦訂有「住宅性能評定」、「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等,然而在法令沒有強制力、民眾缺乏防災意識,加上許多民眾擔心建築物性能評估後恐影響房價,嚴重影響民眾進行建築物「體檢」意願。
建築物的安全不僅僅影響居住者本身,在高密度的城市中更涉及整體公共安全,在地震帶上的台灣,都市更新與建築物居住安全已是國安層級問題。但目前都市更新相關法令過度倚賴容積獎勵作為工具,除了有利可圖的「高級地區」,真正都市窳陋地區完全動不起來。都市內建築物安全性事前的指認、預防與強制介入的整建、維護,遠比事後的救災探視重要。雖然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的維護看似沒有政府的責任,然而在都會中建築物的安全不僅關乎居住者本身亦影響公共安全。政府除了補助與獎勵外,應有更積極的作為,除了透過民眾教育提升防災與建築物安全意識外,針對老舊建築物進行總體檢亦刻不容緩。而都市更新亦需擺脫單點建築拆除重建的思維,從整體充實地區設備與改善公共建設,達成都市防災去討論。這不僅僅需要全方位的進行規劃、遠景、民眾教育,還需要搭配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的法治與制度調整,並結合都市更新與住宅政策。系統性盤點整合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建築管理的法令與制度及配套機制,才能許民眾一個更安全的居住生活環境與更好的未來。

於 2024年4月4日 (四) 07:08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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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與住宅安全問題值得關注

   0403年一早大地撼動,花蓮在921地震發生25年發生芮氏規模7.2的淺層強震,天佑台灣死傷與建築物倒塌程度並未如國震中心推估的嚴重,但仍突顯出台灣人民對於老舊建築物缺乏維護與管理的問題。

1999年9月21日集集發生芮氏規模7.3的大地震撼動台灣,造成2千4百多人死亡,台灣一方面迅速修訂了建築技術規則耐震規定,大幅提升新建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另一方面為解決集合住宅拆除重建的行政程序、產權與重建資金問題,發佈「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成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的參考。然而,都市更新涉及民眾的權利與身家財產,加上複雜的行政程序與產權問題,雖然政府不斷提高容積獎勵、簡化都更流程,並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強重建條例」,許多專家學者亦不斷呼籲應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如果發生大地震臺北恐有數千棟房子倒塌。但依據內政部統計,臺北這 20餘年來完成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的僅千餘棟,不到9萬7千餘棟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的1%。除了等不知何時可以完成的都市更新外,難道我們不能做更多? 老舊建築物不必然危險,但興建當時的建築法規相對寬鬆、加上民眾沒有建築物的維護管理意識,危險就隨時在大家的身邊。因此透過建築物的「體檢」來了解建築物的狀況非常重要。雖然建築法明定公共安全申報、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等機制。住宅法亦訂有「住宅性能評定」、「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等,然而在法令沒有強制力、民眾缺乏防災意識,加上許多民眾擔心建築物性能評估後恐影響房價,嚴重影響民眾進行建築物「體檢」意願。 建築物的安全不僅僅影響居住者本身,在高密度的城市中更涉及整體公共安全,在地震帶上的台灣,都市更新與建築物居住安全已是國安層級問題。但目前都市更新相關法令過度倚賴容積獎勵作為工具,除了有利可圖的「高級地區」,真正都市窳陋地區完全動不起來。都市內建築物安全性事前的指認、預防與強制介入的整建、維護,遠比事後的救災探視重要。雖然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的維護看似沒有政府的責任,然而在都會中建築物的安全不僅關乎居住者本身亦影響公共安全。政府除了補助與獎勵外,應有更積極的作為,除了透過民眾教育提升防災與建築物安全意識外,針對老舊建築物進行總體檢亦刻不容緩。而都市更新亦需擺脫單點建築拆除重建的思維,從整體充實地區設備與改善公共建設,達成都市防災去討論。這不僅僅需要全方位的進行規劃、遠景、民眾教育,還需要搭配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的法治與制度調整,並結合都市更新與住宅政策。系統性盤點整合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建築管理的法令與制度及配套機制,才能許民眾一個更安全的居住生活環境與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