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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顯示同一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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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間:2023.11.05-2024. | 討論時間:2023.11.05-2024.08.27 | ||
一、前言 | 一、前言 | ||
行 8: | 行 8: | ||
二、精選文句 | 二、精選文句 | ||
{| class="wikitable" | {| class="wikitable" |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 #FFF8DC" |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 #FFF8DC" |精選文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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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e="text-align: center" |1 | ||
|每個競圖所耗費的人力心力無可言喻,因為資格文件不齊而被廢標,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 |||
而這些所謂「資格不符」的欠缺文件,都應該是垂手可得,隨時可以補件的資料! 競圖中的資格文件「補件機制」,應該建立! | |||
|-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 #F5F5F5" |2 | |||
| style="width: 1500px; background: #F5F5F5" |建築師競圖是限制性招標,得標者只是取得議約的優先權,得標後可以議約,有關投標時文件缺失,應該可以在議約過程補足或修正,並不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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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 | |style="text-align: center" |3 | ||
| | |資格標有無資格不能只單由機關認定,證照、會員資格、納稅證明、無退票證明、切結書等,都只是簡單文件,工程會應可透過網路認證方式,確認資格符合。避免投入競圖過程,卻因小(資格標)失大(評選資格) 資格標若被有心人士運作,或遇到銀行承辦忘了用印,資格不見,建築師都無從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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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 #F5F5F5" |4 | ||
| style="width: 1500px; background: #F5F5F5" |採購法第51條明定,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内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多元的社會,也有多元的意見,我看過很多申訴的案子,就是質疑為何機關沒有落實資格審査,讓資格文件不符合的廠商參與後續競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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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 | |style="text-align: center" |5 | ||
| | |公共工程競圖的評分應該要成為公開資訊,評審主席應該以遴選機制產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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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行 389: | 行 393: | ||
|重大的工程的評選主席 | |重大的工程的評選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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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 | | colspan="1" rowspan="4" |2024.05.10 | ||
(五) | |||
| colspan="1 | | colspan="1" |鄭人豪 | ||
| | |跟大家分享我也吃過很多悶虧(連政府部門研究計畫都會有)我遇過投標文件沒有放「招標文件中的契約草案」被判失格。 | ||
還遇過主辦機關拜託幫忙的行政案,被路上飛來委員說「鄭老師雖然你對社會住宅很熟,對機關的政策目標很熟,也管理過社會住宅,『但』應該還是要找個『顧問』你才有資格,你可以去找誰誰誰⋯⋯結果5票贊成對一票反對還能硬把平均分數拉成不及格看有多厲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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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秋煜 | ||
|<nowiki>https://www.easylines.com.tw/program/FE/Fe_TW.aspx</nowik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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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olspan="1" |曹登貴 | ||
|@楊秋煜 請教這是否編列預算,請營造廠執行登陸填寫,監造單位和主辦機關也能登綠閱覽?所內監造情形是否減少工作量? | |||
(哭!目前新案評選的量能都卡在施工階段的監造事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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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秋煜 | ||
| | |我們以前用的狀況是 沒有編列預算」、「監造單位輸入表單、照片、圖說、公文…..所有監造的資料」、「機關、設計監造等人 都可以上網去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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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42" |2024.06.04 | | colspan="1" rowspan="42" |2024.06.04 | ||
行 551: | 行 450: | ||
或者暫停評選程序。 | 或者暫停評選程序。 | ||
|- | |- | ||
|黄晉華 | | colspan="1" |黄晉華 | ||
|沒有密封被判不合格標(第一次聽到)...不過有價格還是折扣率不是用中文數字寫 被判不合格標 | |沒有密封被判不合格標(第一次聽到)...不過有價格還是折扣率不是用中文數字寫 被判不合格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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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629: | 行 528: | ||
|預算在服務建議書內容 這樣也不行? | |預算在服務建議書內容 這樣也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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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秋煜 | | colspan="1" |楊秋煜 | ||
|是的! 不符需求! | |是的! 不符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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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674: | 行 573: | ||
依弟的想法 | 依弟的想法 | ||
備標工作都會出錯了,不免讓人臆測實際履約過程是否會有更多錯誤產生 | 備標工作都會出錯了,不免讓人臆測實際履約過程是否會有更多錯誤產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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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89" |2024.06.11 | |||
(二) | |||
| colspan="1" rowspan="5" |林欣億 happyi | |||
|@All 各位 我們今天投標被判資格標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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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有遇過這樣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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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到有浮水印的[廠商投標聲明書]做勾選 但我們也有電子領標憑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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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用了這浮水印的廠商聲明書被判失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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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要去提異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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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Wei Huang 黃明威 | |||
|趕緊申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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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一週後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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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問採購科長(資格標判失格的不是他 他不知道) | |||
他說他們通常遇到的申覆異議多事判無效 要我們去工程會比較有效 | |||
但可能已經過了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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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支持申覆 | |||
|- | |||
|林宛蓁 Wan-Jen Lin | |||
|可是用有浮水印的聲明書被判失格的理由是甚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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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3" |林欣億 happyi | |||
|我剛嘗試電子採購網 測試從這兩個連結進去的 檔案資料有何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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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的方式 看到的廠商聲明書是PDF檔 有浮水印 | |||
以1的方式 到的廠商聲明書是word檔 無浮水印 | |||
從1進去的流程 | |||
第一步驟是 電子領標 我先下載了 | |||
但因為我都常從2進去看資料(已先下載) | |||
我就不知道 第一步驟後的資料下載會有不同 | |||
|- | |||
|因為電子領標有憑證 | |||
我們都會先印出來 | |||
從不知道他們是利用廠商聲明書加以判斷是否透過電子領標程序 | |||
現在開標有提異議 | |||
問 這樣的勾選 有無浮水印 內容有影響? | |||
他們說沒影響 但就是失格 | |||
|-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
|判人失格,要給個判定依據吧?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他們認為 沒照電子採購網的流程 | |||
不是經過電子領標的流程下載 | |||
所以從不同路徑進去 竟會得到不同的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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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 資格標文件若無影響 可以現場補件? | |||
|- | |||
| colspan="1" |林宛蓁 Wan-Jen Lin | |||
|可是你也有電子領標憑證啊???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林欣億 happyi | |||
|對! | |||
|- | |||
|但採購認定就是不肯認 我同事在會場裡大抗議 | |||
|- | |||
|我沒跑到第5階段 | |||
因為已經先看[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Monda pan 潘 | |||
|我也是發現 | |||
最近有這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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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句浮水印 | |||
無法証明你沒有電子領標 | |||
而且浮水印並沒有要求不能使用這一張 | |||
因此應該持續主張並無不符 | |||
|- | |||
|Mike | |||
|有給出電子領標證還不行嗎?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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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3" |Mike | |||
|浮水印的另一個意思是有透過電子領標,就是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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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難理解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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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無效標真的好奇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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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我已經透過整個下午的時間 在自我心理安慰了 | |||
畢竟為了昨天划龍舟 | |||
我拼命把競圖努力提早完成 | |||
本來已經趕圖到非常沒力 | |||
加上划龍舟耗盡體力 | |||
腦袋很空 | |||
身體很疲憊 | |||
心理很受傷 | |||
我覺得我們這案子設計的超好! | |||
(做得很開心的意思,自己當然會自己覺得設計好) | |||
緣分啊~緣分~~ | |||
|- | |||
|Mike | |||
|唉😮💨,自我安慰固然心智強大,但是這問題有失公允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但還要鼓舞整個團隊士氣 大家都很盡心盡力 都很難過 這是我造成的 | |||
我們還檢視很多次 | |||
但我就是沒想到 這兩個方式取得的文件資料長得不一樣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陳慶懋 Moore | |||
|但我其實都沒用過2 的方式領過。都只有 1 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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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想到會有這些差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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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像都要遇到,才會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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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3" |Mike | |||
|對,我的SOP就是所有的以取標下載的文件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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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差異,就要釋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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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測主辦單位在僵持用未取件的免費板來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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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林欣億 happyi 為了你的事務所,也為了後續更多可能踩到同一陷阱的人,還是請你打起精神,趕快找方法申覆。 | |||
如果需要建改社聲援,我們隨時可展開行動 | |||
|- | |||
|Mike | |||
|然候有電子取標為何用免費版,所以在腦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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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有領電子領標就有付費機制(我是買一整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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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懋 Moore | |||
|但這個很難去對.....尤其是當下無法花費心力去 對這種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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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這無影響實質內容的文件 | |||
一定要展開行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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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 |||
|我覺得不應該用這方式看待有浮水印之事。應該看電子領標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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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不能用浮水印就在招標文件中講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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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要快 | |||
評選後就難處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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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我有找到有機關特別註明 有浮水印的文件不能用 | |||
但我們這案的文件沒有寫這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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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 |||
|可以暫停評審嗎?不然時間太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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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8" |林欣億 happyi | |||
|會 明天一早掛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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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他方法更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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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今天中午開資格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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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不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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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特別註明 有浮水印的文件不能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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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們的案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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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算公正單位 | |||
但這次好難溝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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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幫採購處拿過獎(所以有一兩個承辦認識) 這次開標在採購處 | |||
同事在抗議申訴 全採購處都聽到 | |||
事後還來安慰我同事 | |||
但也是沒用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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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我能想到的方法: | |||
建改社發文糾正? | |||
縣長信箱? | |||
1999? | |||
找縣議員關切? | |||
找立委關切? | |||
找文化部陳登欽關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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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直接跟我們說 | |||
你們可以申訴 但通常沒機會 | |||
評選照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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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不到浮水印的廠商聲明書不能用的前例 | |||
我怕有這個前例 | |||
大家可以幫忙找一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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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秋煜 | |||
|1 本案招標文件沒註明不可以用「浮水印文件」。2 你有電子領標證, 一切合法。 依這兩點就可以去強力爭取了! 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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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豪 | |||
|我實在不懂這樣的浮水印對政府機關有何差異,難道不知道每個標案都是建築師的心血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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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判定失格,要給出一個依據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謝謝大家 我們也是這樣在跟採購科溝通 | |||
只是他們當下不認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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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3" |鄭人豪 | |||
|我不懂這個的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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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先理解他們原本這樣規定的原意,再反破解可能比較能命中標的 | |||
|- | |||
|如果是為了確定有電子領標,那有出示領標證明,且除了浮水印外整個表格內容都一致。應該不會有版本問題,就可以用不影響標案品質與機關權益,申訴也比較容易被接受。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謝謝大家看過這過程的發展 | |||
至少 這件事上大家的想法 | |||
讓我知道 | |||
我沒有完全的沒機會... 如果是真的被認定沒機會 那真的就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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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豪 | |||
|辛苦了 | |||
|- | |||
|楊秋煜 | |||
|建築師是「打不死的蟑螂」! 趕快爭取看看 | |||
|- | |||
|鄭人豪 | |||
|行政機關很常為了補一個漏洞確封住了大門讓所有好事都沒辦法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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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抱歉 我說明一下 | |||
不是我們不願意用我們的例子幫建築師爭取權益 | |||
而是這階段我們先用我們自己的力量去尋求認定上的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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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請問 我們公文可以發 最速件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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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秋煜 | |||
|發文,再加傳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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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伯昌 | |||
|副本給監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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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 |鄭人豪 | |||
|我一定要發最速件 | |||
|- | |||
|如果可以副本給議員服務處比較實在 | |||
|- | |||
|楊秋煜 | |||
|題外話,欣億事務所應該沒有使用電子公文系統,有的話電子發文立馬就到!你也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這件事情結束後趕快去申請吧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林欣億 happyi | |||
|「欣億 | |||
應盡快發函縣政府提出履約爭議 | |||
副本給新北市/全建會/工程會 | |||
應強調已檢具電子領標憑證,並未違背(閱覽檔)投標廠商聲明書浮水印所標示之"未透過電子領標而投標者為無效標""之精神,不應據以認定不符招標規定。 | |||
全建會收文後即刻發文聲援。」 | |||
|- | |||
|我來透過各管道行文 | |||
|- | |||
|表達業界的看法 | |||
|- | |||
|鄭人豪 | |||
|重點是「已領標」而不是浮水印啊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只是有律師 可以幫忙確認我們的狀況更好 | |||
|- | |||
|謝伯昌 | |||
|公會不會幫個案發聲,可以通案處理 | |||
|- | |||
| colspan="1" rowspan="4" |林欣億 happyi | |||
|能有建築師花一個多月競圖 至少到評圖場上在殺了他都好 | |||
|- | |||
|我寧願死在戰場啊 | |||
|- | |||
|公會的律師無法服務個案 | |||
|- | |||
|只是 公會法務 把它變通案 | |||
這真的可以做 | |||
但我也發現 不是每個建築師都知道這樣的判定是否正確 | |||
|- | |||
|Mike | |||
|認同,前面寬一點,讓競爭選手多一點機會互相比較,選出合適的優勝者 | |||
|-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
|我之前在海科館有類似經驗,好像也是什麼文件規定要正本,後來投標收到副本資格審查判不合格。 | |||
後來廠商來電及即時來文復議,最後先暫緩評選,經查改判給于合格,只是評選還是別的廠商得標,但對方最後也表示至少有上評選沒得標也能釋懷了...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我們今天一直處於高度緊繃狀態 | |||
|-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
|放輕鬆 | |||
收到文的單位也是看看而已,準確傳達意思比較重要,不用緊張 | |||
|- | |||
| colspan="1" rowspan="73" |2024.06.12 | |||
(三) | |||
|鄭人豪 | |||
|這個或許可以同時發副本給工程會、地方公會 | |||
|- | |||
| colspan="1" rowspan="5" |林欣億 happyi | |||
|我們這案子在等標期1/4前 | |||
有發文給縣府三個契約問題 | |||
1.無建造增加的費用 | |||
2.建造每25%請款一次不合理 | |||
3.未發包的話只給70% | |||
他們後來都有改 | |||
1.增加監造變長的費用 | |||
2.改可10%請款監造費 | |||
3.未發包改給90%勞務費 | |||
|- | |||
|我們確認他們有修正 才開始全力衝刺 | |||
|- | |||
|前面就是資料整理、醞釀討論 | |||
我難得遇到這麼長的等標期,還可同時競圖和不放掉本來的工作(排擠不多) | |||
這樣才合理 | |||
|- | |||
|如果一個競圖讓人要排擠掉原有工作,那真的太血汗了 | |||
|- | |||
|這樣好像可以類比建築師考試,應該要可以邊工作邊準備,而不是每到考試時間前就是請假潮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鄭人豪 | |||
|投入這麼多心血怎可能輕易放下 | |||
|- | |||
|不過這是個「合規定」但不合理的行政處分,規定是機關訂的絕大多數政府的行政都能合規定,但不合理(若原本只為確認是否有領標,而確有領標只因浮水印判出局),這已是通案應該改規定的問題而非個案問題 | |||
|-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
|盡力而為後就隨遇而安了 | |||
|- | |||
| colspan="1" rowspan="5" |鄭人豪 | |||
|如果有認識的地方議員建議尋求民意代表協助 | |||
|- | |||
|監察院沒用的 | |||
|- | |||
|這麼多心血不要白費 | |||
|- | |||
|也讓不好的規定被調整避免更多建築師受害 | |||
|- | |||
|很多時候政府明明知道自己的行政有問題,但政府機關很僵固,加上科室間的不協調(主辦業務科、會計、秘書、政風⋯⋯),就犧牲了民眾的權益,民意機關比較能直接找到跨科室主管解決問題 | |||
|- | |||
| colspan="1" rowspan="7" |林欣億 happyi | |||
|剛剛我聽30說,宜蘭縣府已經有發生過多次同樣的狀況(使用浮水印廠商聲明書+電子領標 判無效標) | |||
|- | |||
|難怪所以他才說機會渺茫 | |||
|- | |||
|昨天30查工程會網站 採購的廠商聲明書 並無「浮水印」 | |||
昨天採購科說他們都是用工程網站的資料 | |||
|- | |||
|那明顯不符 | |||
所以我們問 浮水印誰加的? | |||
可能是電子採購網(中華電信?)是否區別不同流程下載的方式,採購網加上浮水印的? | |||
|- | |||
|那這文件明顯非跟採購科說是一樣的文件 | |||
|- | |||
|剛剛人碩有來電提供我們一個作法:請機關打電話給工程會 | |||
因為現在廠商只能Email,但這有時效問題 | |||
|- | |||
|剛剛 楊主委建議我不要給工程會和監察院 | |||
|- | |||
|鄭人豪 | |||
|我個人也認同,而且根本不會有效果 | |||
|- | |||
|陳慶懋 Moore | |||
|我也建議先不要拉這麼高的層級 | |||
|- | |||
|鄭人豪 | |||
|不是爭輸贏王老師認為有理應該問題不大,但行政機關的裁量確實不容易調整,只能盡人事爭完就放下避免影響自己太多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剛百慶私我:如果是正文給機關,附本工程會,文中「強烈要求」暫停目前程序,保留行政訴訟的權利。 | |||
|- | |||
|Mike | |||
|同業間留下抗議的典範,不是船過水無痕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林欣億 happyi | |||
|剛剛採購處說我們發最速件 今天就會回文給我們 所以大家的公文要快 | |||
|- | |||
|剛剛我們去採購科,他們今天的意見不同 | |||
變成是我們用非機關提供文件。 | |||
然後才確認,浮水印是「中華電信」自己在採購網加上去的。 | |||
我們並非使用非機關提供文件 | |||
而且是此文件實質效力並無影響 | |||
|- | |||
|所以他們的態度是用我們非使用機關文件 駁回我們 | |||
|- | |||
|Shen | |||
|那是要提告中華電信嗎? 這太怪了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但這文件是機關被中華電信加上浮水印 我們雙方並不知 | |||
這嚴重損及我們權益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Monda pan 潘 | |||
|浮水印 | |||
在出版品上,也曾被視為一種”非正式”文件之表述 | |||
|- | |||
|中華電信可能是想用此方式區隔 | |||
|- | |||
|但招標文件因未能述明,電信後加之印不能影響該文件具有之效力 | |||
|- | |||
|鄭人豪 | |||
|上面的浮水印是寫「未透過電子領標」而投標者為無效標;看起來是一種「提醒」,而欣億有電子領標啊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Monda pan 潘 | |||
|這個關鍵 | |||
|- | |||
|浮水印作為提醒 | |||
具同等效力 | |||
|- | |||
|鄭人豪 | |||
|我看到這排字只會覺得要記得去電子領標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他們今天強調的是 文件跟他們提供的文件不同 | |||
<nowiki>#</nowiki>中華電信害到我們?! | |||
採購科今天拿出花蓮的採購公告 有提醒不得使用中華電信加註浮水印文件 | |||
他們自己知道自己沒加 | |||
但強調我們非使用他們上網文件 | |||
覺得在鬼打牆 | |||
|- | |||
|鄭人豪 | |||
|他只是想勸退你啦 | |||
|- | |||
|陳慶懋 Moore | |||
|@林欣億 happyi 後來有幾家投標?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林欣億 happyi | |||
|他們昨天已經討論好怎麼今天發文駁回我們(今天30跟他們聊很久) | |||
|- | |||
|加上我們3家 | |||
|- | |||
|他們好像都台北來的 | |||
|- | |||
|陳慶懋 Moore | |||
|我相信~~而且如果已經都有這樣的慣例,不樂觀 | |||
|- | |||
|鄭人豪 | |||
|有兩個選擇,1.找民意機關陳情(要快,在發文之前)2.以後不要投他們案子,然後請他要記得「發文做成行政處分」駁回,要記得跟他們說那只好打訴願跟行政訴訟 | |||
|- | |||
|謝文泰(Teddy) | |||
|可見監察、檢察機關才能對他們產生壓力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鄭人豪 | |||
|其實不會啦,他們有壓力的是訴願跟行政訴訟,公家機關要自己答辯,對承辦單位來說很麻案 | |||
|- | |||
|除非要變成行政調查案,但採購的事沒有形成不法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議員有跟法制科聯繫 | |||
法制科竟說,流程會照跑,如果是我的資格合格,那就跟我談賠償(這根本無法談啊) | |||
|- | |||
|Mike | |||
|要如何提出具體損失? 另一種忽悠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是啊 | |||
|- | |||
|Mike | |||
|而且浮水印也不是機關提供的文件 | |||
|- | |||
|Shen | |||
|資格標主要精神在淘汰不適任者,目前都在吹毛求疵,找一個章多浮水印之類,實在需要重新整頓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議員有要法制科提醒採購科 | |||
若是確認我們有電子領標 | |||
那就應該沒問題 | |||
但今天採購科要說的是文件長不一樣 | |||
|- | |||
|Mike | |||
|就很莫名其妙😕,競圖資格和浮水印有啥關係。都電子領標了,又不是來路不明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議員說她幫到這 | |||
我說很多了 | |||
非常感謝 | |||
只少我不知道可以跟法治科聯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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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 |||
|作品不合乎青睞,輸在評審才是服人的淘汰呀。輸在符水印是很難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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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7" |Ming-Wei Huang 黃明威 | |||
|追根究底,主要還是因為機關因循採購法,將設計監造列入勞務"採購",將建築師事務所當作勞務採購標案"廠商"。審查廠商的資格,當然要吹毛求疵,以免放過"黑心廠商" | |||
|- | |||
|不然承辦自己的責任就大了,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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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ki>https://forgemind.net/media/%E5%8C%97%E7%BE%8E%E9%A4%A8%E8%97%9D%E8%A1%93%E5%9C%92%E5%8D%80%E6%93%B4%E5%BB%BA%E6%A1%88-%E5%BC%B5%E6%A8%9E%E5%BB%BA%E7%AF%89%E5%B8%AB%E5%9B%A0%E8%B3%87%E6%A0%BC%E5%AF%A9%E6%9C%AA%E9%81%8E/</nowiki> | |||
|- | |||
|提供相關(慘痛)案例。這還是統包案的協力設計廠商設計資格不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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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ki>https://artouch.com/art-views/review/content-74879.html</nowik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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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樞有感而發,提出建議: | |||
1. 推動公共工程招標前的預審制度。即在招標截止日期之前,先作資格審查,讓參與的團隊,如果被審查出資料不周全或有瑕疵,可以有足夠的時間補件。因為資格文件,常是行政上的細瑣,與公平性無關。因為文件的解讀偏差,就提前把人趕出局,非常不符合比例原則,流失一組團隊寶貴創意,是全案的損失,也是台北市民的直接損失。 | |||
2. 讓PCM及早介入。由於PCM是主辦單位委託的專業把關者,根據業主與使用需要,他們了解整個需求面、法規、面積數字,以及實際的運作時可能出現的盲點或陷阱。但這回北美館擴建案,怪象百出,PCM一直被排除在外,直到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束,他們還沒有機會見到各團隊參與招標的完整資訊內容,無從善盡專業把關責任。 | |||
|- | |||
|借花獻佛,提供給大家參考。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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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寰Jen-Hwang Ho | |||
|資格標不符的問題,縱使投標團隊已經高度謹慎,仍持續發生,顯見不是個別問題,而是普遍問題。既是普遍問題,就是應改革的課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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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伯昌 | |||
|之前我們有人提到改革網路資格審定,再開始備標,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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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我甚至認為 就是網路上我們自己把資料上傳 有錯就改 讓資格不是門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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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 |||
|往這個方向改革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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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Sung | |||
|居然連張樞前輩也碰到這種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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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 |||
|希望能改革到線上的資格審查方式,公開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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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億 happyi | |||
|謝謝各位 | |||
剛我們又去縣府採購科 | |||
他們很強硬 我們會被駁回 | |||
|-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
|@林欣億 happyi | |||
盡力就好,其他在地內部協調交給佩螢議員去幫忙,回頭顧好眼前進行中的事比較實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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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12" |2024.06.26 | |||
(三) | |||
|林欣億 happyi | |||
|這大家可以參考 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曹登貴 | |||
|<nowiki>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QyL3JlbGZpbGUvMzY5NjcvNzA3ODkzMy83OTU5MTU2ODIucGRm&n=Nzk1OTE1NjgyLnBkZg%3D%3D</nowiki> | |||
|- | |||
|剛好抓下 | |||
|- | |||
| colspan="1" rowspan="5" |林欣億 happyi | |||
|各位:兩週前感謝各位給予的支持 | |||
我們找遍判例,週三去跟採購科說服 | |||
(事發是6/11週二中午) | |||
他們態度不明 | |||
我週三下午四點後就要自己心態放棄 | |||
週四我還是沒收到公文,我覺得要死就死明確一點,打電話去問採購科,然後他們說我們異議有理。 | |||
但要重新邀請另兩家事務來說明資格標異議的狀態 | |||
|- | |||
|採購科在那週五發文說異議有理 | |||
但我們等不到重開資格異議會議,上週五採購科才開異議說明 | |||
|- | |||
|原來他們有問工程會 | |||
工程會要求中華電信取消浮水印 | |||
避免投標陷阱 | |||
|- | |||
|因為我們大家都很努力去爭取異議 | |||
讓資格標的一個制度改變了! | |||
我們真的做到! | |||
|- | |||
|然後我今天才講,是因為我剛剛評選簡報結束 | |||
|- | |||
|曹登貴 | |||
|@林欣億 happyi 太棒了。同時,讓制度優化,這真的是你們的功勞! | |||
|-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
|恭喜,做出了改變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大家真的不要放棄任何機會 | |||
|- | |||
|我到現在真的才安心 | |||
|- | |||
| colspan="1" rowspan="9" |2024.06.27 | |||
(四) | |||
|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感謝】 | |||
非常敬愛的建改社理監事好夥伴們: | |||
我們資格標因浮水印事件 異議成功 | |||
過程中擔心節外生枝 | |||
所以我們暫時保持低調 | |||
昨天已經評選結束 | |||
可以參加評選 我們很感恩 | |||
過程中謝謝各位的鼓勵支持和協助尋找判例(這次真的謝謝建改社、新北公會、全建會針對資格標一事,提出高度的說明發文) | |||
工程會也對縣府說,浮水印文件是中華電信加上的,這造成下載陷阱,未來會改變並取消浮水印。 | |||
感恩在各位和我們努力後,也改變了制度上的瑕疵 | |||
未來不會有浮水印文件再讓下一位「廠商」被過度解釋失格 | |||
|- | |||
|這次我們有一個很深刻的經驗 | |||
1.我們可能有疏失,但他們瑕疵更大,這樣的前提,不要放棄爭取異議的機會 | |||
2.資格標現場要派敢據理力爭的人去,要懂法的,不然一個員工去,不明究理可能也無法平反 | |||
3.要懂得找判例、問同業,確認這有爭議可以去試試 | |||
4.心臟要大顆,這次我們元氣大傷,後來大家都生病了(免疫力大傷) | |||
|- | |||
|Shen | |||
|異議成功真的很難得!!是很好的例子,也讓公家機關知道,這個是雙方都可接受沒問題的!不要把異議當洪水猛獸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Bee Sung | |||
|正在跟第一線承辦溝通, 小小基地, 工程8000多萬的RC造小活動中心, 監造標要求3位人力, 一位有工地主任牌的主任+2位駐地(一位要有品管). 他們也不知道去哪裡抄來的, 我們也跟他一起研究, 找合理的範本給他參考......看到欣億這麼努力, 我們也要加油! 像宜宴所說, 第一線人員通常專業知識不夠, 希望我們善意的溝通能一起共同學習, 共同成長~~ | |||
|- | |||
|從+-100的差距 拉近到 從+-50 開始溝通 | |||
|- | |||
|林欣億 happyi | |||
|我剛接到電話 我們得標了! | |||
|-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
|不是雙方對抗與某方勝利,只是雙方共同辦理一件事情的相互理解與雙向溝通。 | |||
|- | |||
|謝伯昌 | |||
|最欣慰的其實是宜蘭縣政府,他們差點失去更好的。 | |||
|- | |||
|Mike | |||
|對,是以後可以援引的重要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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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4" |2024.06.29 | |||
(六) | |||
| colspan="1" rowspan="2" |林欣億 happyi | |||
|各位願意把曾經遇過在資格標被判不合格的經驗 敘說一下嗎? 我們來統整一下,無論是未來自我提醒,或不涉及判除資格的積極作為 | |||
接龍: | |||
不合格標常見態樣: | |||
1.證件封未密封 | |||
2.外標封沒有密封,只用郵局箱子卡住是不行 | |||
3.會員證過期(年初易發生) | |||
4.納稅証明不符規定 | |||
5.合作協議書漏簽章 | |||
6.納稅證明需正本蓋章 | |||
7.無欠稅證明要用建築師本人,不能用事務所 | |||
8.無退票證明銀行只蓋銀行業務人員的小章沒蓋銀行圓章。 | |||
9.廠商聲明書勾選不完整 | |||
10.廠商投標聲明書第一次流標後有更新版本,第二次投標時未用更新版本 | |||
11.外標封沒寫地址 | |||
12.與技師合作的同意書格式分為「技師事務所」與「工程顧問公司」,用錯失格 | |||
13.標案更正後上網(案號有更動),沒有重新領標(未附上新的領標憑證) | |||
14.標價單只蓋了章沒填數字就包進去(以為競圖後議價才填,算是自己沒經驗) | |||
15.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封面沒寫事務所地址 | |||
16.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打折比例,寫錯欄位 變成 標價的900.0% | |||
17.國外廠商合作同意書格式非機關公告之格式 | |||
18.某事務所納稅證明上選擇遮蔽建築師配偶之納稅資料,遭承辦判定不合格 | |||
19.應附合作專業技師同意書,未附建築師(本人)合作同意書。 | |||
20.使用到有浮水印字眼「未經電子領標無法投標」之廠商聲明書。(本資格標事後異議成功) | |||
|- | |||
|希望能推動資格標線上預審(投標前)+服務建議書(投標時) | |||
_資格標相關文件可先上傳供線上確認。 | |||
_提供資格標審查通過憑證(取代實體交件資格標審查)。 | |||
_投標時繳交:資格標合格憑證+服務建議書。 | |||
_(優點)避免採購人員見解不同。 | |||
_(優點)回歸競圖核心,避免行政爭議。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鄭人豪 | |||
|政府推動智慧化多年,工程會應該透過導入智慧化系統跨部門勾稽,才能解決各機關繁瑣審標、投標單位準備文件的困難 | |||
|- | |||
|如果涉及個資或公司秘密,可以結合採購網平台,透過線上直接授權,由工程會統一跨平台確認,這才是採購標準化並降低少子化機關缺人的關鍵 | |||
|- | |||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 |||
|舉手~曾經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不完整被判資格不符。 | |||
框框內要「打勾」的部份。我「打圈」。表示符號不同 | |||
|- | |||
|葉世宗 | |||
|這兩年還有一個很不合理的‘’企業社會責任‘’,(有評分!)要列出員工的薪資,好像還不能低於三萬,而且要有每年加薪的紀錄! | |||
而且公布在競圖報告書裡,豈不是違反個資法?(更怕同事們彼此比較,造成不和諧!) | |||
|- | |||
|謝文泰 | |||
|更好笑的是員工的薪資來自於建築師的勞務收入,機關沒有每年提高報酬,卻希望事務所年年加薪⋯⋯ | |||
|- | |||
|孫培鈞 | |||
|也造成同事間比較的困擾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高百慶 | |||
|這很不合理,企業薪資是企業機密資料,不應列為評分標準之一,因為投標企業會因此「被迫」公開。 | |||
|- | |||
|政府在宣布提高基本薪資的同時,由於這具有物價指標的意義,因此應該帶頭等比例調漲所有的公共工程費用。 | |||
|- | |||
|H@@K- | |||
|員工薪資不適寫過低或太高,因為前者會列為評比參考,後者會被作為扣款依據(以監造服務為例) | |||
|- | |||
|景雅琦 | |||
|名字遮起來 | |||
|- | |||
|林禮德 | |||
|可以用 | |||
員工a | |||
員工b | |||
|- | |||
|謝文泰 | |||
|因為服務建議書是員工編排、彙整,因此他們還說會自己推敲,遮名字沒有用,只會欲蓋彌彰⋯⋯ | |||
|- | |||
|孫培鈞 | |||
|也許可以比較亞洲國家建築師酬金,我記得黃契介建築師提供過泰國就幫我們高 | |||
|- | |||
| colspan="1" rowspan="2"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 |||
|曾被要求要檢附勞健保資料。名單⋯⋯ | |||
|- | |||
|然後五人以下公司不用去登記勞保局。而是以加入工會投保。 | |||
主辦機關不了解勞健保規定。就說不符合資格 | |||
|- | |||
|謝文泰 | |||
|機關坐在辦公室幻想出來的企業責任鼓勵制度,其實是治絲益棼 | |||
|- | |||
|gastonluh | |||
|這都是行政部門配合政策制定出來的辦法。 | |||
<nowiki>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3120376.aspx</nowiki> | |||
|- | |||
|謝文泰 | |||
|政府作為全國最巨大的採購實體,多達20多年的最低標採購政策,也是造成社會均貧的重要推手,然後才希望企業加薪,這是非常矛盾的,帶動社會責任幸福經濟,應該從政府採購做起 | |||
|- | |||
|高百慶 | |||
|為了這個,報告書的完稿(插進這頁)、送印、繳交都是老闆跟老闆娘自己來,合約拿回來還要將那頁割掉才擺出來,真是擾民。 | |||
|- | |||
|葉世宗 | |||
|咦!哈! | |||
我們也是這樣子搞的! | |||
搞得老闆好像在“偷做”×××××× | |||
|- | |||
|Bee Sung | |||
|真的兩難。。 | |||
|- | |||
|陳威甫 | |||
|這個我從來不放 | |||
還被機關統問統答時問過,建築師你沒放這資料, | |||
我直接回答,我事務所的待遇好不好,我現場離開,你們可以問我的同仁 | |||
放那個沒意義,費用也不會提高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2024.06.30 | |||
(日) | |||
|葉世宗 | |||
|算你狠!!!!! | |||
全國建築師仿效!!! | |||
|- | |||
|Bee Sung | |||
|重點是陳建有沒有拿到標案? | |||
|- | |||
|陳威甫 | |||
|有阿,在執行中 | |||
|- | |||
| colspan="1" rowspan="19" |2024.08.27 | |||
(二) | |||
| colspan="1" rowspan="4" |陳慶懋 Moore | |||
|我今天投標,兩家投標。另一家因為放 無欠稅證明 的文件。導致有疑義...現場討論很久 | |||
|- | |||
|後來機關是有讓對方通過。可以簡報 | |||
|- | |||
|我們能不能推動這個 資格文件的改變阿~變成強制性的只要那些哪些就好 | |||
|- | |||
|雖然我內心很希望他們資格不符~~哈哈哈。 | |||
|-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
|我們有遇到。機關質疑 沒有上傳 跟 查無繳稅記錄。所以不予同意…..這個也應該要正本清源一下 | |||
|- | |||
|陳慶懋 Moore | |||
|這也滿怪的 | |||
|-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
|各位可以查查看。應該也是查無繳稅證明。 | |||
|- | |||
|Bee Sung | |||
|學長~ 無繳稅紀錄, 跟 無欠稅(有繳稅)紀錄, 應該是不一樣的? | |||
|- | |||
| colspan="1" rowspan="4"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
|是。我們清楚。但機關不清楚…… | |||
|- | |||
|要求檢附綜所稅查詢紀錄。就變成這樣了 | |||
|- | |||
|一般我們是檢附 無欠稅證明 | |||
|- | |||
|但是有額外要求綜所稅查詢紀錄。就會這樣。原因是這個案 顧問公司也可以標。所以主辦機關容易搞混 | |||
|- | |||
|Mike | |||
|之前繳這些文件,覺得個資也出去了 | |||
|- | |||
|Bee Sung | |||
|了解~ 謝謝學長說明~~ | |||
|- | |||
| colspan="1" rowspan="3" |Mike | |||
|銀行也要無退票證明 | |||
|- | |||
|投個小案,同事看光光收入來源 | |||
|- | |||
|很尷尬😅 | |||
|- | |||
|Bee Sung | |||
|真的..... | |||
|-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
|的確 | |||
|} | |} |
於 2025年4月20日 (日) 09:13 的最新修訂
討論時間:2023.11.05-2024.08.27
一、前言
為促進大家積極討論、輕鬆討論這種建築現象、制度和想法等等,此文章紀錄來自建改社和建研所的日常對話,期望若有一樣困擾的建築人,都可以從這些對話中或多或少地有點收穫,或是當作可以參考的資料或是作法。鼓勵大家多多發言,讓建築界和整體社會環境愈來愈好。
二、精選文句
1 | 每個競圖所耗費的人力心力無可言喻,因為資格文件不齊而被廢標,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而這些所謂「資格不符」的欠缺文件,都應該是垂手可得,隨時可以補件的資料! 競圖中的資格文件「補件機制」,應該建立! |
2 | 建築師競圖是限制性招標,得標者只是取得議約的優先權,得標後可以議約,有關投標時文件缺失,應該可以在議約過程補足或修正,並不違法。 |
3 | 資格標有無資格不能只單由機關認定,證照、會員資格、納稅證明、無退票證明、切結書等,都只是簡單文件,工程會應可透過網路認證方式,確認資格符合。避免投入競圖過程,卻因小(資格標)失大(評選資格) 資格標若被有心人士運作,或遇到銀行承辦忘了用印,資格不見,建築師都無從喊冤! |
4 | 採購法第51條明定,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内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多元的社會,也有多元的意見,我看過很多申訴的案子,就是質疑為何機關沒有落實資格審査,讓資格文件不符合的廠商參與後續競爭。 |
5 | 公共工程競圖的評分應該要成為公開資訊,評審主席應該以遴選機制產生。 |
三、對話紀錄
日期 | 發言者 | 內容 |
2023.11.05
(日) |
林欣億 | 資格標 有無資格不能只單由機關認定
證照、會員資格、納稅證明、無退票證明、切結書等,都只是簡單文件,工程會應可透過網路認證方式,確認資格符合。 避免投入競圖過程,卻因小(資格標)失大(評選資格) 資格標若被有心人士運作,或遇到銀行承辦忘了用印,資格不見,建築師都無從喊冤! |
這是不合理制度外,創意回饋和議價更是不合理,買菜殺價還要送蔥,機關得到最棒的設計,卻是扼殺建築師專業的經營生存空間! | ||
林洲民 | 每個競圖所耗費的人力心力無可言喻,因為資格文件不齊而被廢標,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而這些所謂「資格不符」的欠缺文件,都應該是垂手可得,隨時可以補件的資料! 競圖中的資格文件「補件機制」,應該建立! | |
陳柏森 | 早期競圖若有實績資格要求、則提合約或建照影本、跟本沒什麼納稅証明、無退票証明、這些是針對營造廠投標才有的。所以應要求機關改革這些'若被查出資料不符、要求可以補件'機關反而有難處、怕其他參加者認為護航.。 | |
陳柏森 投標也好'競圖也好'看似大家君子之爭、但內心其實對手越少越好、這是人性。追求制度合理才能專注本業。 | ||
2023.11.06
(一) |
徐岩奇 | 「主秘好,近來接到非常多投訴,提及比圖投標過程因為文件不齊全被機關廢除投標資格,無法進行比圖簡報。建議除了服務建議書以外,其他都可以補正,避兔類似憾事不斷發生,本末倒置。
最有利標的核心是服務建議書,這些是心血,因此廢標本末倒置」 |
Jay Lin「這個建議跟現行採購法要先審定廠商資格的規定有所出入,在通盤檢討之前,還是要依現在的規定,好好準備投標文件」 | ||
「理解,上次開會記得主秘有提過這個問題,長遠建議來修正。」 | ||
呂欽文「我們並不反對審査資格,只是資格文件的要件是什麼,執業證照建築師證照之外還需要再加上納稅證明的資格嗎?老百姓逃漏稅都可以補稅金,為什麼建築師的參選資格因繳稅證明不全或缺無退票紀錄證明而被取消資格!連張樞都碰到這問題,其他人就不用說了。招標亂象如不整治,工程會很可能被批評! | ||
Jay Lin「理解各位的想法」 | ||
張清華「我曾經因
1. 繳稅證明不是繳個人證明(沒隱私權)而是交全公司的繳稅證明。 2. 因無退票證明銀行行員少蓋一個章(他們的疏怱)從此オ知無退票證明上面要蓋3個銀行章。 而被取消資格。以上都是讓幾百萬的競圖花費付諸流水,卻連被評選的機會都沒有。 記得前幾年輸了桃機T3競圖後與日本顧問去投新加坡樟宜第三(四?忘了)的競圖,文件不夠還干里迢迢寄去補件。 不了解為何我們的國家都不想進步」 | ||
呂欽文「無退票紀錄少蓋一個章(銀行的錯)失格,我也發生過。
前幾天又有一案失格是因為招標文件同事有"報價單"與:標單",以為填報價單就可以了,結果失格! 比起清華與張樞的大案我的不算什麼,也懶得申訴。」 | ||
張清華「我不了解為何不能補件? 資格審完還有好幾天才要簡報,簡報完也不馬上公佈,要大家猜疑幾天,即使第一名,不
是還有議約議價?這段期間資格不符合也不可能得標啊!機關擔心什麼? 是否有通盤檢討的機會?是否也可聽聽主辦單位的看法,因一個好的作品因芝麻小事的文件(並非不合格,而是文件送錯了)不能補,而讓政府損失一個更好提案(雖然不一定)的機會,這樣的損失會不會太大,或是政府並不在乎這些才華的貢獻?」 | ||
Jay Lin「採購法第51條明定,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内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
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二、投標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至於投標文件之補正,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其適用要件為,機關已預先於招標文件明定允許補正之文件,投標廠商補正之時點為開啟外標封前,補正之文件須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2條規定。 機關訂定之個案投標須知尤如國家考試之報名簡章,如果應考人實力堅強,但檢附之報考資料不符報名簡章規定,考選部仍會判定其無應考資格,且無補件空間,只能期待下次之考試。 納稅證明為眾多資格證明文件之一,由機關擇定納入投標須知以規範投標廠商應檢附哪些資格證明文件,惟既然已由機關納入投標須知,各投標廠商及招標機關均應遵守,並據以審標,以落實採購法第6條之公平合理規定。 上面是採購法的相關規定,涉及很多條文,必須各界(他包含業界)要有共識。 多元的社會,也有多元的意見,我看過很多申訴的案子,就是質疑為何機關沒有落實資格審査,讓資格文件不符合的廠商參與後續競爭。」 | ||
呂欽文「工程會難道不能給於價值判斷,如果工程會都能忽視這樣不合乎比例原則的做法,我們真的沒什麼好期待的!
重點還是沒人反對資格審查,但到底什麼文件能代表資格什麼文件無關乎資格,這總可以訂得出來吧。 更何況資格審査是機關的職責,機管可有許多途徑查明資格,還需要廠商自己證明自己的資格嗎?!然後因未提出的資料有缺失,不成比例的就取消資格。對主秘有一定的期望,但最近幾次回答的方式,頗失望」 | ||
張清華「我們也聽過這類的申訴,但問題在於不能補件才造成第一名(相信評審是公正的)因資格文件不齊而被取消,還是資格不符?這是2件事,若是後者當然應該取消其名次,送資格不符的標案不誠實本就應取消。但若是前者就是不合理的法令浩成的,相信我們在討論的是前者。」 | ||
林欣億 | 這真的是很長的一條路
這麽簡單的資格一事 工程會搬出一堆規定說明 根本天上飛、食古不化 大前輩們都可跟主秘溝通卻無結果 那年輕人是怎麼期待公共工程甲方這邊的進步 要求建築師要進步 要用BIM 要智慧建築 要減碳 我們要會好多好多 他們一點小簡單資格標的推動 就這麼食古不化 | |
賴澤君 | 做越多,錢沒有增加,就是我們在透支出,所以我說我們應該成立一個基金會,拿到案子的人可能要由基金會先付出薪資,不然小事務所一直借錢,最後都是被拖垮。 | |
我最近去投一個標,業主都很滿意,委員擋住故意流標,然後新表單改成包山包海還ㄧ堆罰則,還要求監造標ㄧ半要做紀錄片等等,非常不合理,最後就放棄了。不然就成了接心酸賠錢坑了。 | ||
營造廠可以拿合約融資,事務所太小,但是走在開發前鋒,銀行要求合約有的要那拿到建築執照才撥款,若沒有成功,建築師要跳樓了,風險太大,都壓在建築師身上真的不合理。 | ||
制度會把建築師壓死真的,我們要自救啊! | ||
Chin小芹 | 建築師的稅制也很不公平,平日要借錢付薪水,但業主一付款就要繳到40趴的稅。 | |
賴澤君 | 一定要嚴正跟政府抗議 | |
關惠尤 | 甲方延遲付款,這個部分我認為應該也要有相對的罰則才公平 | |
賴澤君 | 做越大壓力越大賠越多錢 | |
關惠尤 | 很多案子因為預算來源不同,因為預算呈報的原因拖了很久,但是這不應該是建築師該承擔的利息,卻常常是業主的藉口 | |
賴澤君 | 甲方都透過審查委員,技術性延遲,壓榨建築師的勞動時間,我們不受勞基法保障。 | |
一年合約讓你做三年,一定賠錢。 | ||
呂欽文 | 投標資格認定標準會成為本屆全建會法益委員會議題之一
什麼樣的文件還會比國家給予的建築師資格更重要 | |
Chin小芹 | 可以學學技師公會,直接請大法官釋憲,可能比工程會釋疑有用。 | |
維護建築師的工作權 | ||
Monda pan 潘 | 為何營造可以預請領8成
設計單位不行 太多不公平之事 | |
育成 | 問一些核心問題~
工程會有必要存在嗎? 工程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工程會真的有使台灣的公共工程品質提升嗎? 工程會有提升台灣的營建業競爭力嗎? 歐美日先進國家的公共工程建築設計及施工執行,有像台灣的工程會的機制嗎? 歐美日先進國家有像台灣這樣的採購法嗎? | |
呂欽文 | 事有輕重緩急
改革有近中長程 我們應認清凡事不可能一蹴而幾 我們應像抓粽子一樣抓問題 下面是我以務實但保留理想性的態度整理應處裡問題 生命有限,該累積些東西了 請各位提供意見 第16屆法益委員會議題 | |
一、採購法(公共工程)相關
1.契約範本剛性化 2.契約合理化 a.廢除履約保證金 b.廢除非必要投標資格 c.監造人力合理化 | ||
二、營建法規相
1.建築師執業本質之釐清 2.監造與營造分際之釐清 3.監造勘驗表單修正研議 4.第三方勘驗研議 5.建築師執業環境國際接軌之研 | ||
三、非公共工程相關
1.設計費率計算基準之研議(公定造價合理化) 2.監造費率與監造工作合理性研議 | ||
四、都市設計相關
1.都市設計審議問題彙整 2.都市設計制度之檢討與建議 | ||
陳柏森 | 林傑現職務是什麼?您們不是在討論建築師合約專章?這種技術性細節不能改嗎? | |
基於對公務體系的了解,契約合理化的細節要訂清楚、儘量不要讓他們有太多自行解讀的空間。 | ||
何震寰 | 張樞事務所因納稅文件被判定失格,是因為基於隱私隱蔽了建築師夫人的部分,而此方法過去投標未曾遇到問題。 | |
資格標不符,常常並非投標者的疏失,而是機關的自由心證。 | ||
Monda pan 潘 | 我們還有遇到營建署主辦方少付了一張切結書 原本開標前承辦說OK 但是營造標進來被營建署宣布廢標的案例 | |
這張切結書真是威力強大 可以讓甲方自己為沒付到來做廢標 | ||
台灣機關對於標場這件事情 一直存在一種保密防諜的恐懼感 每個人都人人自危的一種氣氛。 但國外好像不會把招標看得這麼恐怖 | ||
開標很像是走入法庭在接受審判。 當然早期可能台灣真的有存在不少圍標搶標 或洩標的暗盤行為 導致於政風過了三四十年後的今天 仍然呈現一股肅殺防碟的心態 | ||
黃明威 | No.:18
職稱:委員 本職: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 姓名:林傑 | |
Monda pan 潘 | 寧願錯殺一百 也不能放過一個的 清肅模式 | |
張志成 | 是否將服務費率提高納入 | |
謝英俊 | 建築師競圖是限制性招標,得標者只是取得議約的優先權,得標後可以議約,有關投標時文件缺失,應該可以在議約過程補足或修正,並不違法,只是執行機關太僵化。 | |
何謂‘’責任政治‘’此是照妖鏡,機關要選出好建築師還是×××建築師?有那麼難嗎? | ||
如果機關那麼較真,競圖所示圖說文件即為合約文件,只要任何更動就得重新招標,機關敢嗎? | ||
如果議約時文件或圖說或費用機關有異議雙方無法接受,可以由第二順位遞補,沒問題啊。 | ||
賴澤君 | 有很多承辦沒有經驗,不會控管審查委員(很多非專業)還會故意整建築師,任由他們把審查拖延,甚至變來變去,或是改成他們所想,把設計時間拖很長,我們變成繪圖員,有的沒加錢還罰款。 | |
何震寰 | 建改社對資格標議題可以做什麼呢?
消極面目前預計為大家將情報資訊整理成建改維基專文,讓大家未來在投標檢查清單上的項目更詳細清楚。建議大家可以提供更多資格標不符案例,供建改社整理歸檔,以便提醒後人勿重複錯誤。 積極面我們將整理資格不符樣態給機關參考,讓機關知道招標文件可能誤導投標者之處,或更清楚說明機關特定要求(譬如什麼樣的納稅證明)。相信沒有出題者會刻意希望讓答題者讀錯題目誤解題目。 | |
賴澤君 | 其實那種拖延,罰款,也是變相貪污。讓國家建設延宕。 | |
這樣可以操控用自己的人,讓不喜歡的建築師無法拿到案子。 | ||
孫培鈞 | 猶記得多年以前我們一份文件總共三頁,註記方式是‘’第1頁/共3頁‘’
我們的小姐自作聰明把第三頁的空白自己拿掉,因為這樣就出局了。是我歷次背叛資格不符最瞎的一次,真的希望這種遺憾可以減少啊。 | |
賴澤君 | 資格的認定,標單的內容塞太多資格以及作業內容,因為現在政府沒錢,就讓願者吸收,太奇怪的規格都有綁標的嫌疑。 | |
何震寰 | 我過去曾經以為一些建築師也許是因為經驗不足,才會在過程遭遇到挫折,然而我進入入公共工程幾年,見識了許多機關對建築師無端的敵意或輕蔑,令我感到莫名。明明建築師是來提供業主一個優質服務,為何機關要對建築師常保持著防範小偷盜匪或礙事者的心態呢?
某位建築師跟我解釋,這根源就來自過去建築師拿回扣陋習。真是如此嗎? | |
Monda pan 潘 | 印象中在戰後時期 機關對建築師還蠻禮遇的 | |
王大閎時代 都蠻禮遇的 | ||
如果從營建署近年來日新月異的合約來看 我發現這本合約已將台灣精密的QC與罰則邏輯 深化到成為一本複雜的論文 厚度大約3cm多的一本設計合約 | ||
如果不加以制止 未來繼續深化到成為 6CM的厚度 也不無可能。 但印象中中國大陸與美國的合約 都是薄薄的幾張紙 不到2mm | ||
綜上 很顯然的 "罰則"與"檢查錯誤"作為一種台式風格 近年積習成目前台灣龐大的公務體系人員的主要工作 那麼可預期未來AI時代的演算法 也許會開始協助這些龐大的伔員 找到新的工作與人生的方向 ( 希望能在我有生之年...... ) | ||
因此 工程會終於願意朝全國 " 合約剛性化 " 來努力 ( 之後有機會回到工程會版與營建署版本的神仙對決 ) | ||
2023.11.12
(日) |
賴人碩 | https://archiwiki.tw/mediawiki/index.php?title=%E7%AB%B6%E5%9C%96%E6%8A%95%E6%A8%99%E6%AA%A2%E6%A0%B8%E6%B8%85%E5%96%AE |
何震寰 | 我正是受到投標檢核清單的啟發,現在投標時都會建立一個自檢表,將所有看到的資訊彙整在同一處。 | |
鄭人豪 | 我也在想自己的價值,如同我說的如果我的工作沒辦法讓自己實踐好設計,那能不能幫做好設計的夥伴降低行政困境專心落實設計 | |
何震寰 | 投標須知、評選須知、採購契約、需求計劃書、投標文件審查表
至少有這五個資料要反覆閱讀。投標要交的項目,散落在這幾個文件當中 | |
我做過設研院的案子,出題目的人,自己把問題整理清楚,讓閱讀的人感受到出題人的專業,這樣自然會吸引到專業廠商。 | ||
楊秋煜 | 「第一次投標就上手」 ,活動題目就這樣了!哈哈 | |
何震寰 | 一般政府標案,深怕被廠商鑽漏洞,有甚麼就丟上去,招標文件資料匣像是一個大垃圾桶 | |
鄭人豪 | 採購法要適用大大小小的標案與單位,很多單位採購都是兼辦(尤其是學校,他們的專業是教書)其實沒有經驗,政府採購法跟細則找了一堆委員整天改來改去,中央地方政府會一直更新不同版本,而採購簽辦上網過程有些長官會用過去經驗修正招標文件部分內容,有時候退件回來忘了抽換,採購文件內容前後矛盾是常有的事,而這一切都會變成投標風險 | |
我之前在台灣經濟研究院工作時他們有一個部門專門在研究採購法最新修正內容,核對招標文件若有疑義就會提出釋疑,但還是曾經吃過虧(基隆市政府) | ||
其實這一切都跟主官與承辦單位是要把事做好還是要做就好有關,這些前面就會刁難的單位案子不投也罷,未來履約問題只會更多 | ||
何震寰 | 這個導讀並不要求政府做出什麼改變(無痛),建改社就能讓公共工程投標一事變得更公開透明 | |
讓公共工程有更多好團隊願意投入,不是只是專屬於大事務所、老事務所、擅長處理行政的事務所 | ||
2023.11.14
(一) |
何震寰 | 「北風與太陽」
建築師在政府機關提供的專業服務,在過去不知發生過什麼狀況,讓許多公家機關在招標建築設計服務時,必須預先端出嚴苛防範的契約條文,充滿不合理的執行條件與重重罰則。北風與太陽是為人熟知的寓言故事,在建築設計監造專業服務的委託執行上,正真實的上演。北風與太陽的目的是一致的,但不同的方法讓結果適得其反。公共工程中嚴苛的招標條件如同北風,正驅逐著優秀的建築師團隊,遠離公共工程,也間接導致市民無法獲得更多品質良好的市政建設。 |
Mike | 不知這樣看有沒有道理:本質上,建築設計都是用作品去說話。尤其網路上滿滿推播的好作品攝影作品。
如果工程上面過多的文件繁文汝節,形成管理上的北風,太陽,最終都是資訊債,消耗熱情體力及資源浪費,過多管理和作品沒有主導性的意義。導致滿足管理上需求,少了創意被蓋出來的建築,沒有特別能談的意義,不論美學,結構,社會等的意義議題都無法詮釋。是一種資源和機會的浪費。 | |
興利與除弊的天秤,同等重要,但是回到事情的本質,要權衡。事務所資源越來越有限,是重新思考平衡點的原因 | ||
監造問題不清,設計費低,領款不友善,合約內容肥大,都在拖累。詳見建改維基😂 | ||
孫培鈞 | 爭取投標資格補件可能是漫長的路,但是要求招標機關出示投標文件自檢表,並載明細節標準,可能也是減少遺憾的方式。 | |
2023.12.04
(一) |
林欣億 | |
電子採購網提供這樣的線上申請服務,那更可以結合資格標線上認定申辦啊! | ||
楊秋煜 | 欣億找到這個資料, 是很大的突破點! | |
2023.12.05
(二) |
林欣億 | |
2.1.11_投標資格雲端服務_系統使用手冊_v5.3.pdf | ||
Monda pan 潘 | 9:00銀行上班時間連線
因此截標一定要9:20比較來得及 | |
2024.02.03
(六) |
Moore | 我想請教大家一下,就是一些人情事故的問題。
最近公會群組,有一個建築師一直發言 針對採購法的狀況有異議,然後一直講 某學校案只有一家投標還資格不符,為什麼不符,是機關的錯等等.... |
兩個不同提案,應該都是他的事務所的。 | ||
楊秋煜 | 那位發言的建築師,就是去投標的那一家 被判資格不符的那一家? | |
鼓勵他 勇敢的發文去工程輝提出異議 | ||
Moore | 還說要公會出面說 只有一家時,一定要讓機關給這家之類,萬一不給的話,還要給予費用補償(20-30萬?)投標廠商 | |
楊秋煜 | 鼓勵他勇敢發聲啊 哈哈 | |
Moore | 這應該只是都更提案,給地主戶,先搞簽約同意。 | |
Mike | 如果標案都能公開第一至第三名的設計,或許讓亂槍打鳥的投標者或委員均有所警惕 | |
提高委員的待遇,也讓前三或是及格以上的都有金錢補償 | ||
Moore | 這個都是正面幫助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公共工程競圖的評分應該要成為公開資訊 | |
評審主席應該以遴選機制產生 | ||
重大的工程的評選主席 | ||
2024.05.10
(五) |
鄭人豪 | 跟大家分享我也吃過很多悶虧(連政府部門研究計畫都會有)我遇過投標文件沒有放「招標文件中的契約草案」被判失格。
還遇過主辦機關拜託幫忙的行政案,被路上飛來委員說「鄭老師雖然你對社會住宅很熟,對機關的政策目標很熟,也管理過社會住宅,『但』應該還是要找個『顧問』你才有資格,你可以去找誰誰誰⋯⋯結果5票贊成對一票反對還能硬把平均分數拉成不及格看有多厲害 |
楊秋煜 | https://www.easylines.com.tw/program/FE/Fe_TW.aspx | |
曹登貴 | @楊秋煜 請教這是否編列預算,請營造廠執行登陸填寫,監造單位和主辦機關也能登綠閱覽?所內監造情形是否減少工作量?
(哭!目前新案評選的量能都卡在施工階段的監造事務。) | |
楊秋煜 | 我們以前用的狀況是 沒有編列預算」、「監造單位輸入表單、照片、圖說、公文…..所有監造的資料」、「機關、設計監造等人 都可以上網去看」 | |
2024.06.04
(二) |
孫培鈞 | 今日因為證件封沒有“密封”被判不合格,超慘。大家有類似經驗嗎? |
關惠尤 | 不能當場封嗎? | |
謝伯昌 | https://www.pcc.gov.tw/ForumList1.aspx?n=7F220D7E656BE749&sms=273035CFAD9754C3&s=36691E2C2A770A1F&c=AAAE571211176F30 | |
洪紹瑋 | 依據工程會討論區這個先提異議,爭取一下空間時間,不過我想機會不大 | |
然後詳讀招標文件,是否有相關規定,看有沒有爭取空間。
承辦嚴謹,一定先判不合格 | ||
孫培鈞 | 最有利標的證件封不是標單封,並無洩漏投標價格的問題,是否足以判斷不合格?我當場爭取,表達密封未明確定義需到什麼程度,但是無效。以上只能作為經驗分享了。 | |
洪紹瑋 | 這邊補充一下~
事務所內部應有兩位以上理解投標文件的人, 至少備標的時候有能交叉比對的品管制度, 凡事以最高標準來看待,寧可多附資料、多用印, 避免不合格標的狀況出現。 | |
我自己也有大案件不合格過(還兩次....),很痛~ | ||
兩次原因都不同,但是都變成備標的SOP了 | ||
Ching-Mou Hou 侯慶謀 | 可以考慮去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或採購稽核小組提異議 | |
洪紹瑋 | 同意,如果真的覺得有爭取的空間,
那邊異議後,有機會這個案件會保留決標, 或者暫停評選程序。 | |
黄晉華 | 沒有密封被判不合格標(第一次聽到)...不過有價格還是折扣率不是用中文數字寫 被判不合格標 | |
林欣億 happyi | 各位願意把曾經遇過在資格標被判不合格的經驗 敘說一下嗎? 我們來統整一下,無論是未來自我提醒,或不涉及判除資格的積極作為 | |
孫培鈞 | 不合格標常見態樣:
1.證件封未密封 | |
李政陽-藍里設計 | 我們是外標封沒有密封,只用郵局箱子卡住是不行 | |
以前證件封或標封都要密封,近年比較少聽過證件封要密封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media=print&PCODE=A0030058&FLNO=29&ty=L | ||
姜匠 | https://tender.flybooking.io/check_credit_information/ | |
我看有現在線上申請的功能 | ||
賴人碩 | 喚起好多回憶的哀傷留言 | |
孫培鈞 | 我印象中好像有解釋說無退票現在機關可以線上查詢,但我沒這麼做過。 | |
關惠尤 | 有些機關仍未認定, 還是要看到銀行的章... | |
林欣億 happyi | 本人就是投標者!!怎麼還要附合作同意書?? 合作是指跟投標廠商合作啊!
好多奇怪的狀況 | |
孫培鈞 | 今天被失格覺得再次萬念俱灰對不起團隊(因為我最後封箱),看到這樣聚集意見對大家有助益,覺得自己的錯誤有些價值,覺得晚上可以好好吃飯睡覺了 | |
林宛蓁 Wan-Jen Lin | 孫建築師,我曾經碰過開標時,別家事務所的證件封沒有密封,主辦問採購,採購說因為不是兩階段開標,招標文件中也沒有載明證件封需密封,所以標封內的文件無須再次密封,所以那次那家事務所也合格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標封密封有其意義,的確是要的。
再接再厲! | |
不過,全部同一包的狀態,證件封應該不必密封,也不必獨立成一個信封。視招標規定是否有要求分成不同封。 | ||
楊秋煜 | 各位願意把曾經遇過在資格標被判不合格的經驗 敘說一下嗎? 我們來統整一下,無論是未來自我提醒,或不涉及判除資格的積極作為
接龍: 不合格標常見態樣: 1.證件封未密封 2.外標封沒有密封,只用郵局箱子卡住是不行 3.會員證過期(年初易發生) 4.納稅証明不符規定 5.合作協議書漏簽章 6.納稅證明需正本蓋章 7.無欠稅證明要用建築師本人,不能用事務所 8.無退票證明銀行只蓋銀行業務人員的小章沒蓋銀行圓章。 9.廠商聲明書勾選不完整 10.廠商投標聲明書第一次流標後有更新版本,第二次投標時未用更新版本 11.外標封沒寫地址 12.與技師合作的同意書格式分為「技師事務所」與「工程顧問公司」,用錯失格 13.標案更正後上網(案號有更動),沒有重新領標(未附上新的領標憑證) 14.標價單只蓋了章沒填數字就包進去(以為競圖後議價才填,算是自己沒經驗) 15.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封面沒寫事務所地址 16.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打折比例,寫錯欄位 變成 標價的900.0% 17.國外廠商合作同意書格式非機關公告之格式 18.某事務所納稅證明上選擇遮蔽建築師配偶之納稅資料,遭承辦判定不合格 19.應附合作專業技師同意書,未附建築師(本人)合作同意書。 20.會員證非當年度。 21.嘉義縣要兩份繳稅證明(個人及事務所),列明在須知的‘附件’內。 22.折扣率未用中文大寫與未附折扣率表單 23 工程預算編列超過 | |
孫培鈞 | 預算在服務建議書內容 這樣也不行? | |
楊秋煜 | 是的! 不符需求! | |
孫培鈞 | 應該是評分就可以處理的問題
失格真的不合理 | |
Shen | 對 不行 我們也遇過! 報告書裡的預算書數字是對的,但中文數字不一致,被判資格標不符,理由是以中文為主 | |
羅時瑋 | 資格標搞到這樣是沒道理的,缺這缺那,並不影響資格,所須表明的資格證件,都是國家給的,即使有缺漏,評選前再補,完全不影響「資格」認定。現在執行成這樣,已是行政凌駕專業。 | |
賴人碩 | 線上資格預審
這是先前討論的制度建議,尚未成形 | |
Ray chu 褚瑞基 | 我救過一兩個案子,但是稅務部分救不了 | |
Monda pan 潘 | 資格標電子化 | |
這樣可能會有一些採購人員會失業就是了 | ||
一些以審標為生計的公務人員 | ||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 天底下沒有不變的行業環境 | |
陳柏森 | 我執業的時期,公務員對証件秘封是很重視,怕被其他投標人講話。但小瑕庇可以視情況通融。現規定越來越多、大家還是要小心。這些規定很多都是各地方機關怕負責加上去,然後工程會也順其自然、作負面解釋。現主委是陳金德、當過立法委員,跟一般行政系統出身不同,可以溝通、但專業上公務人員搬出法條擴大解讀、也要想辦法去說服他。我們把剛才討論的不合理現象彙整。透過他的立法委貴同僚去拜訪他。我跟他打過照面、當時替某些利益集團說話,但我以專業說服他,他也接受。所川算是可溝通的人、不過那是十多年前往事。 | |
如果採購法規定得很清楚,只好先照辦,再徐圖修改規定。現學會研究跟國際接軌,頭個修法對象是內政部、高組長還好,就看徐佳青及次長。我有點奇怪天下第一部找徐、她能力夠嗎? | ||
陳威甫 | 個人心得
從事公共事務,適當的把自己看待為公務員 這樣處理工作資料,比較不會出錯 因以上態樣非多數一般常見行為模式 以及技服契約之適用亦包含專業技師資格,非建築師資格獨有 若其他技師公會會員無以上類似爭議 建築師公會會員應先自行檢視是否屬特殊情況 依弟的想法 備標工作都會出錯了,不免讓人臆測實際履約過程是否會有更多錯誤產生 | |
2024.06.11
(二) |
林欣億 happyi | @All 各位 我們今天投標被判資格標失效 |
想請問各位有遇過這樣的問題: | ||
我們用到有浮水印的[廠商投標聲明書]做勾選 但我們也有電子領標憑證 | ||
因為用了這浮水印的廠商聲明書被判失格 | ||
現在我們要去提異議 | ||
Ming-Wei Huang 黃明威 | 趕緊申覆吧! | |
林欣億 happyi | 一週後評選 | |
剛去問採購科長(資格標判失格的不是他 他不知道)
他說他們通常遇到的申覆異議多事判無效 要我們去工程會比較有效 但可能已經過了評選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支持申覆 | |
林宛蓁 Wan-Jen Lin | 可是用有浮水印的聲明書被判失格的理由是甚麼? | |
林欣億 happyi | 我剛嘗試電子採購網 測試從這兩個連結進去的 檔案資料有何不同: | |
以2的方式 看到的廠商聲明書是PDF檔 有浮水印
以1的方式 到的廠商聲明書是word檔 無浮水印 從1進去的流程 第一步驟是 電子領標 我先下載了 但因為我都常從2進去看資料(已先下載) 我就不知道 第一步驟後的資料下載會有不同 | ||
因為電子領標有憑證
我們都會先印出來 從不知道他們是利用廠商聲明書加以判斷是否透過電子領標程序 現在開標有提異議 問 這樣的勾選 有無浮水印 內容有影響? 他們說沒影響 但就是失格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判人失格,要給個判定依據吧? | |
林欣億 happyi | 他們認為 沒照電子採購網的流程
不是經過電子領標的流程下載 所以從不同路徑進去 竟會得到不同的文件 | |
我記得 資格標文件若無影響 可以現場補件? | ||
林宛蓁 Wan-Jen Lin | 可是你也有電子領標憑證啊??? | |
林欣億 happyi | 對! | |
但採購認定就是不肯認 我同事在會場裡大抗議 | ||
我沒跑到第5階段
因為已經先看[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 ||
Monda pan 潘 | 我也是發現
最近有這個問題 | |
這一句浮水印
無法証明你沒有電子領標 而且浮水印並沒有要求不能使用這一張 因此應該持續主張並無不符 | ||
Mike | 有給出電子領標證還不行嗎? | |
林欣億 happyi | 是 | |
Mike | 浮水印的另一個意思是有透過電子領標,就是有效 | |
不是很難理解耶 | ||
這個無效標真的好奇怪🤔 | ||
林欣億 happyi | 我已經透過整個下午的時間 在自我心理安慰了
畢竟為了昨天划龍舟 我拼命把競圖努力提早完成 本來已經趕圖到非常沒力 加上划龍舟耗盡體力 腦袋很空 身體很疲憊 心理很受傷 我覺得我們這案子設計的超好! (做得很開心的意思,自己當然會自己覺得設計好) 緣分啊~緣分~~ | |
Mike | 唉😮💨,自我安慰固然心智強大,但是這問題有失公允 | |
林欣億 happyi | 但還要鼓舞整個團隊士氣 大家都很盡心盡力 都很難過 這是我造成的
我們還檢視很多次 但我就是沒想到 這兩個方式取得的文件資料長得不一樣 | |
陳慶懋 Moore | 但我其實都沒用過2 的方式領過。都只有 1 而已 | |
也沒有想到會有這些差異 | ||
這好像都要遇到,才會知道 | ||
Mike | 對,我的SOP就是所有的以取標下載的文件為主 | |
內容有差異,就要釋疑 | ||
我猜測主辦單位在僵持用未取件的免費板來投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林欣億 happyi 為了你的事務所,也為了後續更多可能踩到同一陷阱的人,還是請你打起精神,趕快找方法申覆。
如果需要建改社聲援,我們隨時可展開行動 | |
Mike | 然候有電子取標為何用免費版,所以在腦鈍。 | |
林欣億 happyi | 有領電子領標就有付費機制(我是買一整年的...) | |
陳慶懋 Moore | 但這個很難去對.....尤其是當下無法花費心力去 對這種文件。 | |
林欣億 happyi | 這無影響實質內容的文件
一定要展開行動 | |
Mike | 我覺得不應該用這方式看待有浮水印之事。應該看電子領標證 | |
林欣億 happyi | 不能用浮水印就在招標文件中講清楚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要快
評選後就難處理了 | |
林欣億 happyi | 我有找到有機關特別註明 有浮水印的文件不能用
但我們這案的文件沒有寫這內容 | |
Mike | 可以暫停評審嗎?不然時間太緊 | |
林欣億 happyi | 會 明天一早掛文 | |
還有其他方法更快? | ||
我們是今天中午開資格標的 | ||
他們說不會 | ||
機關特別註明 有浮水印的文件不能用 | ||
不是我們的案子 | ||
他們算公正單位
但這次好難溝通 | ||
因為我們幫採購處拿過獎(所以有一兩個承辦認識) 這次開標在採購處
同事在抗議申訴 全採購處都聽到 事後還來安慰我同事 但也是沒用啊!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我能想到的方法:
建改社發文糾正? 縣長信箱? 1999? 找縣議員關切? 找立委關切? 找文化部陳登欽關切? | |
林欣億 happyi | 直接跟我們說
你們可以申訴 但通常沒機會 評選照辦 | |
我找不到浮水印的廠商聲明書不能用的前例
我怕有這個前例 大家可以幫忙找一下嗎? | ||
楊秋煜 | 1 本案招標文件沒註明不可以用「浮水印文件」。2 你有電子領標證, 一切合法。 依這兩點就可以去強力爭取了! 加油 | |
鄭人豪 | 我實在不懂這樣的浮水印對政府機關有何差異,難道不知道每個標案都是建築師的心血嗎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判定失格,要給出一個依據 | |
林欣億 happyi | 謝謝大家 我們也是這樣在跟採購科溝通
只是他們當下不認定 | |
鄭人豪 | 我不懂這個的用意 | |
可能要先理解他們原本這樣規定的原意,再反破解可能比較能命中標的 | ||
如果是為了確定有電子領標,那有出示領標證明,且除了浮水印外整個表格內容都一致。應該不會有版本問題,就可以用不影響標案品質與機關權益,申訴也比較容易被接受。 | ||
林欣億 happyi | 謝謝大家看過這過程的發展
至少 這件事上大家的想法 讓我知道 我沒有完全的沒機會... 如果是真的被認定沒機會 那真的就認了 | |
鄭人豪 | 辛苦了 | |
楊秋煜 | 建築師是「打不死的蟑螂」! 趕快爭取看看 | |
鄭人豪 | 行政機關很常為了補一個漏洞確封住了大門讓所有好事都沒辦法發生 | |
林欣億 happyi | 抱歉 我說明一下
不是我們不願意用我們的例子幫建築師爭取權益 而是這階段我們先用我們自己的力量去尋求認定上的合理 | |
@All 請問 我們公文可以發 最速件嗎 | ||
楊秋煜 | 發文,再加傳真 | |
謝伯昌 | 副本給監察院 | |
鄭人豪 | 我一定要發最速件 | |
如果可以副本給議員服務處比較實在 | ||
楊秋煜 | 題外話,欣億事務所應該沒有使用電子公文系統,有的話電子發文立馬就到!你也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這件事情結束後趕快去申請吧 | |
林欣億 happyi | 「欣億
應盡快發函縣政府提出履約爭議 副本給新北市/全建會/工程會 應強調已檢具電子領標憑證,並未違背(閱覽檔)投標廠商聲明書浮水印所標示之"未透過電子領標而投標者為無效標""之精神,不應據以認定不符招標規定。 全建會收文後即刻發文聲援。」 | |
我來透過各管道行文 | ||
表達業界的看法 | ||
鄭人豪 | 重點是「已領標」而不是浮水印啊 | |
林欣億 happyi | 只是有律師 可以幫忙確認我們的狀況更好 | |
謝伯昌 | 公會不會幫個案發聲,可以通案處理 | |
林欣億 happyi | 能有建築師花一個多月競圖 至少到評圖場上在殺了他都好 | |
我寧願死在戰場啊 | ||
公會的律師無法服務個案 | ||
只是 公會法務 把它變通案
這真的可以做 但我也發現 不是每個建築師都知道這樣的判定是否正確 | ||
Mike | 認同,前面寬一點,讓競爭選手多一點機會互相比較,選出合適的優勝者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我之前在海科館有類似經驗,好像也是什麼文件規定要正本,後來投標收到副本資格審查判不合格。
後來廠商來電及即時來文復議,最後先暫緩評選,經查改判給于合格,只是評選還是別的廠商得標,但對方最後也表示至少有上評選沒得標也能釋懷了... | |
林欣億 happyi | 我們今天一直處於高度緊繃狀態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放輕鬆
收到文的單位也是看看而已,準確傳達意思比較重要,不用緊張 | |
2024.06.12
(三) |
鄭人豪 | 這個或許可以同時發副本給工程會、地方公會 |
林欣億 happyi | 我們這案子在等標期1/4前
有發文給縣府三個契約問題 1.無建造增加的費用 2.建造每25%請款一次不合理 3.未發包的話只給70% 他們後來都有改 1.增加監造變長的費用 2.改可10%請款監造費 3.未發包改給90%勞務費 | |
我們確認他們有修正 才開始全力衝刺 | ||
前面就是資料整理、醞釀討論
我難得遇到這麼長的等標期,還可同時競圖和不放掉本來的工作(排擠不多) 這樣才合理 | ||
如果一個競圖讓人要排擠掉原有工作,那真的太血汗了 | ||
這樣好像可以類比建築師考試,應該要可以邊工作邊準備,而不是每到考試時間前就是請假潮 | ||
鄭人豪 | 投入這麼多心血怎可能輕易放下 | |
不過這是個「合規定」但不合理的行政處分,規定是機關訂的絕大多數政府的行政都能合規定,但不合理(若原本只為確認是否有領標,而確有領標只因浮水印判出局),這已是通案應該改規定的問題而非個案問題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盡力而為後就隨遇而安了 | |
鄭人豪 | 如果有認識的地方議員建議尋求民意代表協助 | |
監察院沒用的 | ||
這麼多心血不要白費 | ||
也讓不好的規定被調整避免更多建築師受害 | ||
很多時候政府明明知道自己的行政有問題,但政府機關很僵固,加上科室間的不協調(主辦業務科、會計、秘書、政風⋯⋯),就犧牲了民眾的權益,民意機關比較能直接找到跨科室主管解決問題 | ||
林欣億 happyi | 剛剛我聽30說,宜蘭縣府已經有發生過多次同樣的狀況(使用浮水印廠商聲明書+電子領標 判無效標) | |
難怪所以他才說機會渺茫 | ||
昨天30查工程會網站 採購的廠商聲明書 並無「浮水印」
昨天採購科說他們都是用工程網站的資料 | ||
那明顯不符
所以我們問 浮水印誰加的? 可能是電子採購網(中華電信?)是否區別不同流程下載的方式,採購網加上浮水印的? | ||
那這文件明顯非跟採購科說是一樣的文件 | ||
剛剛人碩有來電提供我們一個作法:請機關打電話給工程會
因為現在廠商只能Email,但這有時效問題 | ||
剛剛 楊主委建議我不要給工程會和監察院 | ||
鄭人豪 | 我個人也認同,而且根本不會有效果 | |
陳慶懋 Moore | 我也建議先不要拉這麼高的層級 | |
鄭人豪 | 不是爭輸贏王老師認為有理應該問題不大,但行政機關的裁量確實不容易調整,只能盡人事爭完就放下避免影響自己太多 | |
林欣億 happyi | 剛百慶私我:如果是正文給機關,附本工程會,文中「強烈要求」暫停目前程序,保留行政訴訟的權利。 | |
Mike | 同業間留下抗議的典範,不是船過水無痕 | |
林欣億 happyi | 剛剛採購處說我們發最速件 今天就會回文給我們 所以大家的公文要快 | |
剛剛我們去採購科,他們今天的意見不同
變成是我們用非機關提供文件。 然後才確認,浮水印是「中華電信」自己在採購網加上去的。 我們並非使用非機關提供文件 而且是此文件實質效力並無影響 | ||
所以他們的態度是用我們非使用機關文件 駁回我們 | ||
Shen | 那是要提告中華電信嗎? 這太怪了 | |
林欣億 happyi | 但這文件是機關被中華電信加上浮水印 我們雙方並不知
這嚴重損及我們權益 | |
Monda pan 潘 | 浮水印
在出版品上,也曾被視為一種”非正式”文件之表述 | |
中華電信可能是想用此方式區隔 | ||
但招標文件因未能述明,電信後加之印不能影響該文件具有之效力 | ||
鄭人豪 | 上面的浮水印是寫「未透過電子領標」而投標者為無效標;看起來是一種「提醒」,而欣億有電子領標啊 | |
Monda pan 潘 | 這個關鍵 | |
浮水印作為提醒
具同等效力 | ||
鄭人豪 | 我看到這排字只會覺得要記得去電子領標 | |
林欣億 happyi | 他們今天強調的是 文件跟他們提供的文件不同
#中華電信害到我們?! 採購科今天拿出花蓮的採購公告 有提醒不得使用中華電信加註浮水印文件 他們自己知道自己沒加 但強調我們非使用他們上網文件 覺得在鬼打牆 | |
鄭人豪 | 他只是想勸退你啦 | |
陳慶懋 Moore | @林欣億 happyi 後來有幾家投標? | |
林欣億 happyi | 他們昨天已經討論好怎麼今天發文駁回我們(今天30跟他們聊很久) | |
加上我們3家 | ||
他們好像都台北來的 | ||
陳慶懋 Moore | 我相信~~而且如果已經都有這樣的慣例,不樂觀 | |
鄭人豪 | 有兩個選擇,1.找民意機關陳情(要快,在發文之前)2.以後不要投他們案子,然後請他要記得「發文做成行政處分」駁回,要記得跟他們說那只好打訴願跟行政訴訟 | |
謝文泰(Teddy) | 可見監察、檢察機關才能對他們產生壓力 | |
鄭人豪 | 其實不會啦,他們有壓力的是訴願跟行政訴訟,公家機關要自己答辯,對承辦單位來說很麻案 | |
除非要變成行政調查案,但採購的事沒有形成不法 | ||
林欣億 happyi | 議員有跟法制科聯繫
法制科竟說,流程會照跑,如果是我的資格合格,那就跟我談賠償(這根本無法談啊) | |
Mike | 要如何提出具體損失? 另一種忽悠 | |
林欣億 happyi | 是啊 | |
Mike | 而且浮水印也不是機關提供的文件 | |
Shen | 資格標主要精神在淘汰不適任者,目前都在吹毛求疵,找一個章多浮水印之類,實在需要重新整頓 | |
林欣億 happyi | 議員有要法制科提醒採購科
若是確認我們有電子領標 那就應該沒問題 但今天採購科要說的是文件長不一樣 | |
Mike | 就很莫名其妙😕,競圖資格和浮水印有啥關係。都電子領標了,又不是來路不明 | |
林欣億 happyi | 議員說她幫到這
我說很多了 非常感謝 只少我不知道可以跟法治科聯繫 | |
Mike | 作品不合乎青睞,輸在評審才是服人的淘汰呀。輸在符水印是很難接受。 | |
Ming-Wei Huang 黃明威 | 追根究底,主要還是因為機關因循採購法,將設計監造列入勞務"採購",將建築師事務所當作勞務採購標案"廠商"。審查廠商的資格,當然要吹毛求疵,以免放過"黑心廠商" | |
不然承辦自己的責任就大了,不是嗎? | ||
https://forgemind.net/media/%E5%8C%97%E7%BE%8E%E9%A4%A8%E8%97%9D%E8%A1%93%E5%9C%92%E5%8D%80%E6%93%B4%E5%BB%BA%E6%A1%88-%E5%BC%B5%E6%A8%9E%E5%BB%BA%E7%AF%89%E5%B8%AB%E5%9B%A0%E8%B3%87%E6%A0%BC%E5%AF%A9%E6%9C%AA%E9%81%8E/ | ||
提供相關(慘痛)案例。這還是統包案的協力設計廠商設計資格不符。 | ||
https://artouch.com/art-views/review/content-74879.html | ||
張樞有感而發,提出建議:
1. 推動公共工程招標前的預審制度。即在招標截止日期之前,先作資格審查,讓參與的團隊,如果被審查出資料不周全或有瑕疵,可以有足夠的時間補件。因為資格文件,常是行政上的細瑣,與公平性無關。因為文件的解讀偏差,就提前把人趕出局,非常不符合比例原則,流失一組團隊寶貴創意,是全案的損失,也是台北市民的直接損失。 2. 讓PCM及早介入。由於PCM是主辦單位委託的專業把關者,根據業主與使用需要,他們了解整個需求面、法規、面積數字,以及實際的運作時可能出現的盲點或陷阱。但這回北美館擴建案,怪象百出,PCM一直被排除在外,直到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束,他們還沒有機會見到各團隊參與招標的完整資訊內容,無從善盡專業把關責任。 | ||
借花獻佛,提供給大家參考。以上。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資格標不符的問題,縱使投標團隊已經高度謹慎,仍持續發生,顯見不是個別問題,而是普遍問題。既是普遍問題,就是應改革的課題。 | |
謝伯昌 | 之前我們有人提到改革網路資格審定,再開始備標,不是嗎? | |
林欣億 happyi | 我甚至認為 就是網路上我們自己把資料上傳 有錯就改 讓資格不是門檻 | |
Shen | 往這個方向改革吧 | |
Bee Sung | 居然連張樞前輩也碰到這種問題......@@ | |
Mike | 希望能改革到線上的資格審查方式,公開透明 | |
林欣億 happyi | 謝謝各位
剛我們又去縣府採購科 他們很強硬 我們會被駁回 | |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 @林欣億 happyi
盡力就好,其他在地內部協調交給佩螢議員去幫忙,回頭顧好眼前進行中的事比較實在 | |
2024.06.26
(三) |
林欣億 happyi | 這大家可以參考 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 |
曹登貴 | 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QyL3JlbGZpbGUvMzY5NjcvNzA3ODkzMy83OTU5MTU2ODIucGRm&n=Nzk1OTE1NjgyLnBkZg%3D%3D | |
剛好抓下 | ||
林欣億 happyi | 各位:兩週前感謝各位給予的支持
我們找遍判例,週三去跟採購科說服 (事發是6/11週二中午) 他們態度不明 我週三下午四點後就要自己心態放棄 週四我還是沒收到公文,我覺得要死就死明確一點,打電話去問採購科,然後他們說我們異議有理。 但要重新邀請另兩家事務來說明資格標異議的狀態 | |
採購科在那週五發文說異議有理
但我們等不到重開資格異議會議,上週五採購科才開異議說明 | ||
原來他們有問工程會
工程會要求中華電信取消浮水印 避免投標陷阱 | ||
因為我們大家都很努力去爭取異議
讓資格標的一個制度改變了! 我們真的做到! | ||
然後我今天才講,是因為我剛剛評選簡報結束 | ||
曹登貴 | @林欣億 happyi 太棒了。同時,讓制度優化,這真的是你們的功勞!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恭喜,做出了改變 | |
林欣億 happyi | 大家真的不要放棄任何機會 | |
我到現在真的才安心 | ||
2024.06.27
(四) |
林欣億 happyi | 【感謝】
非常敬愛的建改社理監事好夥伴們: 我們資格標因浮水印事件 異議成功 過程中擔心節外生枝 所以我們暫時保持低調 昨天已經評選結束 可以參加評選 我們很感恩 過程中謝謝各位的鼓勵支持和協助尋找判例(這次真的謝謝建改社、新北公會、全建會針對資格標一事,提出高度的說明發文) 工程會也對縣府說,浮水印文件是中華電信加上的,這造成下載陷阱,未來會改變並取消浮水印。 感恩在各位和我們努力後,也改變了制度上的瑕疵 未來不會有浮水印文件再讓下一位「廠商」被過度解釋失格 |
這次我們有一個很深刻的經驗
1.我們可能有疏失,但他們瑕疵更大,這樣的前提,不要放棄爭取異議的機會 2.資格標現場要派敢據理力爭的人去,要懂法的,不然一個員工去,不明究理可能也無法平反 3.要懂得找判例、問同業,確認這有爭議可以去試試 4.心臟要大顆,這次我們元氣大傷,後來大家都生病了(免疫力大傷) | ||
Shen | 異議成功真的很難得!!是很好的例子,也讓公家機關知道,這個是雙方都可接受沒問題的!不要把異議當洪水猛獸 | |
Bee Sung | 正在跟第一線承辦溝通, 小小基地, 工程8000多萬的RC造小活動中心, 監造標要求3位人力, 一位有工地主任牌的主任+2位駐地(一位要有品管). 他們也不知道去哪裡抄來的, 我們也跟他一起研究, 找合理的範本給他參考......看到欣億這麼努力, 我們也要加油! 像宜宴所說, 第一線人員通常專業知識不夠, 希望我們善意的溝通能一起共同學習, 共同成長~~ | |
從+-100的差距 拉近到 從+-50 開始溝通 | ||
林欣億 happyi | 我剛接到電話 我們得標了! | |
何震寰Jen-Hwang Ho | 不是雙方對抗與某方勝利,只是雙方共同辦理一件事情的相互理解與雙向溝通。 | |
謝伯昌 | 最欣慰的其實是宜蘭縣政府,他們差點失去更好的。 | |
Mike | 對,是以後可以援引的重要案例 | |
2024.06.29
(六) |
林欣億 happyi | 各位願意把曾經遇過在資格標被判不合格的經驗 敘說一下嗎? 我們來統整一下,無論是未來自我提醒,或不涉及判除資格的積極作為
接龍: 不合格標常見態樣: 1.證件封未密封 2.外標封沒有密封,只用郵局箱子卡住是不行 3.會員證過期(年初易發生) 4.納稅証明不符規定 5.合作協議書漏簽章 6.納稅證明需正本蓋章 7.無欠稅證明要用建築師本人,不能用事務所 8.無退票證明銀行只蓋銀行業務人員的小章沒蓋銀行圓章。 9.廠商聲明書勾選不完整 10.廠商投標聲明書第一次流標後有更新版本,第二次投標時未用更新版本 11.外標封沒寫地址 12.與技師合作的同意書格式分為「技師事務所」與「工程顧問公司」,用錯失格 13.標案更正後上網(案號有更動),沒有重新領標(未附上新的領標憑證) 14.標價單只蓋了章沒填數字就包進去(以為競圖後議價才填,算是自己沒經驗) 15.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封面沒寫事務所地址 16.某事務所投標文件的打折比例,寫錯欄位 變成 標價的900.0% 17.國外廠商合作同意書格式非機關公告之格式 18.某事務所納稅證明上選擇遮蔽建築師配偶之納稅資料,遭承辦判定不合格 19.應附合作專業技師同意書,未附建築師(本人)合作同意書。 20.使用到有浮水印字眼「未經電子領標無法投標」之廠商聲明書。(本資格標事後異議成功) |
希望能推動資格標線上預審(投標前)+服務建議書(投標時)
_資格標相關文件可先上傳供線上確認。 _提供資格標審查通過憑證(取代實體交件資格標審查)。 _投標時繳交:資格標合格憑證+服務建議書。 _(優點)避免採購人員見解不同。 _(優點)回歸競圖核心,避免行政爭議。 | ||
鄭人豪 | 政府推動智慧化多年,工程會應該透過導入智慧化系統跨部門勾稽,才能解決各機關繁瑣審標、投標單位準備文件的困難 | |
如果涉及個資或公司秘密,可以結合採購網平台,透過線上直接授權,由工程會統一跨平台確認,這才是採購標準化並降低少子化機關缺人的關鍵 | ||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 舉手~曾經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不完整被判資格不符。
框框內要「打勾」的部份。我「打圈」。表示符號不同 | |
葉世宗 | 這兩年還有一個很不合理的‘’企業社會責任‘’,(有評分!)要列出員工的薪資,好像還不能低於三萬,而且要有每年加薪的紀錄!
而且公布在競圖報告書裡,豈不是違反個資法?(更怕同事們彼此比較,造成不和諧!) | |
謝文泰 | 更好笑的是員工的薪資來自於建築師的勞務收入,機關沒有每年提高報酬,卻希望事務所年年加薪⋯⋯ | |
孫培鈞 | 也造成同事間比較的困擾 | |
高百慶 | 這很不合理,企業薪資是企業機密資料,不應列為評分標準之一,因為投標企業會因此「被迫」公開。 | |
政府在宣布提高基本薪資的同時,由於這具有物價指標的意義,因此應該帶頭等比例調漲所有的公共工程費用。 | ||
H@@K- | 員工薪資不適寫過低或太高,因為前者會列為評比參考,後者會被作為扣款依據(以監造服務為例) | |
景雅琦 | 名字遮起來 | |
林禮德 | 可以用
員工a 員工b | |
謝文泰 | 因為服務建議書是員工編排、彙整,因此他們還說會自己推敲,遮名字沒有用,只會欲蓋彌彰⋯⋯ | |
孫培鈞 | 也許可以比較亞洲國家建築師酬金,我記得黃契介建築師提供過泰國就幫我們高 | |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 曾被要求要檢附勞健保資料。名單⋯⋯ | |
然後五人以下公司不用去登記勞保局。而是以加入工會投保。
主辦機關不了解勞健保規定。就說不符合資格 | ||
謝文泰 | 機關坐在辦公室幻想出來的企業責任鼓勵制度,其實是治絲益棼 | |
gastonluh | 這都是行政部門配合政策制定出來的辦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3120376.aspx | |
謝文泰 | 政府作為全國最巨大的採購實體,多達20多年的最低標採購政策,也是造成社會均貧的重要推手,然後才希望企業加薪,這是非常矛盾的,帶動社會責任幸福經濟,應該從政府採購做起 | |
高百慶 | 為了這個,報告書的完稿(插進這頁)、送印、繳交都是老闆跟老闆娘自己來,合約拿回來還要將那頁割掉才擺出來,真是擾民。 | |
葉世宗 | 咦!哈!
我們也是這樣子搞的! 搞得老闆好像在“偷做”×××××× | |
Bee Sung | 真的兩難。。 | |
陳威甫 | 這個我從來不放
還被機關統問統答時問過,建築師你沒放這資料, 我直接回答,我事務所的待遇好不好,我現場離開,你們可以問我的同仁 放那個沒意義,費用也不會提高 | |
2024.06.30
(日) |
葉世宗 | 算你狠!!!!!
全國建築師仿效!!! |
Bee Sung | 重點是陳建有沒有拿到標案? | |
陳威甫 | 有阿,在執行中 | |
2024.08.27
(二) |
陳慶懋 Moore | 我今天投標,兩家投標。另一家因為放 無欠稅證明 的文件。導致有疑義...現場討論很久 |
後來機關是有讓對方通過。可以簡報 | ||
我們能不能推動這個 資格文件的改變阿~變成強制性的只要那些哪些就好 | ||
雖然我內心很希望他們資格不符~~哈哈哈。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我們有遇到。機關質疑 沒有上傳 跟 查無繳稅記錄。所以不予同意…..這個也應該要正本清源一下 | |
陳慶懋 Moore | 這也滿怪的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各位可以查查看。應該也是查無繳稅證明。 | |
Bee Sung | 學長~ 無繳稅紀錄, 跟 無欠稅(有繳稅)紀錄, 應該是不一樣的?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是。我們清楚。但機關不清楚…… | |
要求檢附綜所稅查詢紀錄。就變成這樣了 | ||
一般我們是檢附 無欠稅證明 | ||
但是有額外要求綜所稅查詢紀錄。就會這樣。原因是這個案 顧問公司也可以標。所以主辦機關容易搞混 | ||
Mike | 之前繳這些文件,覺得個資也出去了 | |
Bee Sung | 了解~ 謝謝學長說明~~ | |
Mike | 銀行也要無退票證明 | |
投個小案,同事看光光收入來源 | ||
很尷尬😅 | ||
Bee Sung | 真的..... | |
Hamalee 李彥頤 (荒野山豬) | 的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