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建築師】訪談系列(ㄧ) 訪潘冀談如何培養好的建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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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建築師考試,潘冀先生認為台灣不需要那麼多的建築師,也不需要那麼多的建築系(35個)。以香港為例700萬人口只有3個建築系(2個被認證),美國3億人口,8萬個建築師,學校也必須有認證才得考試,例如Princeton是個公認的好學校,但因為沒有認證,畢業生必須到其他學校補其他學分才能考試,並不是所有學校畢業生都有資格考試。台灣建築系缺乏認證,且每年過多的畢業生,自認為有資格考試,以至於好像認為社會有責任,且必須考上才能對父母有交待,事實上不一定每個人都有資格考試。就事務所組織而言,事實上不需要人人是建築師(lincenced architect),而是多元發展,在整體團隊中,扮演不同功能。

完整建築師應具備的三個條件是:創新、服務、執行。建築師應具備這三條件,例如有人服務比較強,但隨叫隨到把建築師做小了;擅長創新,卻因常得罪業主,少有持續性的業主容易流失;JJP(潘冀建築師事務所)擅長挑戰高難度,例如醫院、高科技廠房等,不重明星而追求三方面兼顧,就被認為只做高科技,這是JJP自身亟待突破的。通常很少建築師可以全具備,所以事務所必須組織三方面專長的人才,但設計仍是事務所的核心價值,影響各樣的決策。潘先生本來只要經營15人公司,後來成長為25人,後來又不斷擴大,主要過程招攬不同專長的人,因此可以挑戰各種新功能的建築。另外以SOM、KPF為例(設立于1980,同JJP),都由三位Partners組成,各自有不同專才,公司才能不斷擴大。同質性過高,如果三個合夥人都愛做設計,則走不遠,過去JJP出去的同事就有類似狀況。其他如管理的知識也很重要,架構財務、成本控制、施工圖QA、人事考核升等,都要邊做邊學。有些公司設立利潤中心制度,通常結果多不理想。

至於考試制度如何與能力銜接?藉著考試找到好的建築師,關鍵條件在出題老師必須有實務經驗!出題不可能涵蓋所有實務,只是考基本能力,最主要是測試”執行”能力,全世界最嚴謹的考試制度應該是英國RIBA!3年學士畢業後取得RIBA Part 1,工作後再進修Diploma取得Part 2,再考試、面試取得Part 3;不同於美國高錄取率的制度,執照從嚴認定,不完全是自由競爭觀念,社會不需要那麼多建築師。以JJP的分工為例,250人裡面扣除行政、工務等,大約從事設計者150人,約30人有執照,但也不需要那麼多簽證的執照。另外技職體系非常重要,很可惜台灣因教改讓技職體系幾乎瓦解了,JJP內部有很多學歷不高,但重要性高、薪資高的例子,甚至高過碩士,有執照者。

台灣的建築系教育有個現象,學生成就不等於學校+師資,就像逢甲當時並沒有很多名師,但出現不少成就很高的建築師,例如張樞、蔡元良。學生自學雖然很重要(到東海聽課),但也代表學校並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好學校也沒教育出較好的學生。建築系目標不清楚,沒有設計好課程,教育與執業切分太開,老師不執業問題很嚴重。執照=出路的迷思也待破除,建築系的目標爲培育建築師,但這裡建築師不等於Licenced architect,而指的是多元發展,扮演團隊中不同功能。考試改革是必要的,導正學生考試必須進入補習班,或進入出題老師的研究所的問題,健康整體的建築人才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