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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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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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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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價金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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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價法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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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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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選綠建築證書作業費:以固定費用新臺幣20萬元給付(本案需取得合格級)。
- 基地測量費:以固定費用新臺幣6萬元給付。
- 地質鑽探及試驗費: 預算為新臺幣100萬元。(地質鑽探及試驗費為概估,每孔固定費用5萬元,依甲方核定之「地質鑽探及試驗工作計畫書」與實際辦理孔數核實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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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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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配合甲方需要參與各項工作會議。
- 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配合甲方需要參與各項專項審查會議及結構外審會議等相關審查會議。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25日內完成初步規劃並送達甲方審查。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並送達甲方審查。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45日內完成細部設計並送達甲方審查。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送達招標文件。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送達設計階段風險評估報告。
- 倘本案需經都市設計審議,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申請掛件作業。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30日內完成建築執照申請掛件作業。
-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20日內送達監造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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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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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應依下列規定派遣「計畫主持人、專案經理」:
- 乙方於訂約後,應指派其所屬專任開業建築師或執業技師1人為計畫主持人,負責綜理本案。計畫主持人應具7年以上之工程計畫之綜合或專業顧問工作經驗。
- 乙方於訂約後,應指派其所屬人員1人為專案經理,負責本案之推動與協調整合。專案經理應具7年以上工程計畫之綜合或專業顧問工作經驗。另專案經理不得由計畫主持人兼任。
自本工程開工至甲方驗收完成期間指派「專任」工地監造人員3人(其中2人為土建專長、 1人為機電專長且2人皆應需具備品質管理合格證)。「專任」工地監造人員須具備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之受訓合格證照,且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應常駐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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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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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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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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