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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改革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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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本社名稱為「建築改革社」,簡稱「建改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 本社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本社成立宗旨為團結所有關注建築發展的社會力量,透過集體的行動「宣揚建築文化」、「改善執業環境」、「提昇建築教育」,以共創美好環境。 第三條 本社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社社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 第五條 本社之任務如下: 一、鼓勵建築專業者自我反省,健全環境設計專業之素質 二、改善建築專業之工作環境,鼓舞環境設計潛能之發展 三、建立實務與學術交流平台,共同深化專業價值與知能 四、關心政府之建築政策法令,提供建言並推動法令修訂 五、聯合關懷環境品質之團體,提昇公民美學與環境意識 第六條 本社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社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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