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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是學生?或學生兼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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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三:《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的校外實習:一般型vs工作型 ==== {| class="wikitable" | |'''校外實習:一般型''' |'''校外實習:工作型''' |- |定義 |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以學習為主要目的,無從事學習訓練課程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 |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除從事學習訓練外,並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 |- |實習生身份 |僅具學生身份 |兼具學生及勞工身份 |- |與現有制度比較 |現行制度的「實習生」相同 |新增項目 |- |報酬 |可'''無報酬''',實習機構也可自願給'''獎助學金'''或工資。 |工資 |- |保險 |未強制勞保、健保、就保、勞退 |視同勞工,強制勞保、健保、就保、勞退 |} 相信讀者閱讀至此,一定也好奇關於實習是否提供報酬,在其他國家是否有類似問題?又是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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