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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改革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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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 第三十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社費 ﹕新台幣1,000元 具學生身份者 ﹕新台幣500元 二、常年會費 ﹕新台幣2,000元。 具學生身份者 ﹕新台幣500元 三、捐款 ﹕發起人及認同本社理念與價值之社會人士捐款 四、其他經費來源:視本社業務推動之需,得依專案狀況向相關政府機關、專業基金 會等申請補助款項。 第三十一條 本社會計年度以西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社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社員大會通過(社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社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社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社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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