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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030人居環境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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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部落重建''' ==== 原住民部落在台灣社會發展過程中始終被習慣性的忽略,導致台灣在進入已開發地區時,部落還是殘破不堪。由於歷史原因,日本人為了方便管理,將大部分的部落從高處較為安全的居所集中搬遷到低處,並於制高點上架設砲台監控,這些移住點大多處於河流沖積扇,皆為土石流危險區,導致現今原住民部落長年受土石流的威脅。原住民部落重建勢在必行。 2005年「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推出一系列水泥不上山、建設不上山、山區道路等建設預算刪減、封山封路等意圖迫使原住民離開家園的粗暴政策,使得部落生存條件更為惡化,甚至引發人道災難,這些惡政在88水災重建政策上更行露骨,最為不堪的是,利用粗糙的保育觀念和各種似是而非的善念,操弄民粹將原住民污名化,為迫遷原住民鋪路。 山區超限利用、破壞生態的問題,牽涉因素複雜,不可能用粗暴的方式一刀切來解決。數百年的錯誤,也可能要數百年來解決,在時間軸上應有長短期目標與策略。讓不利於保育的不當開發和產業逐漸退出,例如高山梨、高冷蔬菜、阿里山BOT案等,創造較無害的觀光、深度旅遊產業,以及最為龐大的生態保育、文化保存與發展等等產業。 讓原住民地區漢人逐漸退出,原住民逐步接手各式產業與管理。相信原住民有能力管理自己——自治。例如,原住民大多從事營建業的勞務工作,但沒有幾個營造廠或勞動合作社,有組織的進入營造市場。同樣性質的榮民工程處,卻可發展成國內最大的營造廠。 只有讓原住民回到部落,他們能在那裡休養生息,文化保存、自然環境保育、社會矛盾才有可能有較好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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