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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執業規章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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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築師的養成教育=== 依據國際建築師聯盟(UIA) 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1996年共同發表的建築教育憲章,明確指出建築教育應涵蓋下列知識之傳授,並以此反映出UIA / UNESCO建築教育憲章之建築教育目標(UIA / UNESCO Charter for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1)具有創作、滿足美觀與技術要求之建築設計的能力。 *(2)適當的建築史論與相關藝術、科技、人文知識。 *(3)對藝術的瞭解,因其與建築設計的品質息息相關。 *(4)適當的都市設計與都市規劃知識及規劃過程所需的相關技能。 *(5)對人與建築物之關係的瞭解;對建築物與環境之關係的瞭解;以及明瞭建築群與所形塑出之空間,須與人類需求與人性尺度產生關聯之必要性。 *(6)對建築業與建築師在社會上所扮演之角色的瞭解。 *(7)對於設計案概要,調查與準備之方法的瞭解。 *(8)對與建築設計相關的結構設計,營造及工程等問題的瞭解。 *(9)對物理環境問題、技術與建築物機能的瞭解,以順應氣候,提供舒適的內部環境。 *(10)必要的設計技巧以滿足使用者之需求,並需考量符合成本與建築法規之限制。 *(11)具有將設計構想轉化為實體建築,以及將規劃整合為整體配置之充足知識,包括對產業、對機構、對法規及對程序的瞭解。 如將UIA / APEC所指建築師應具備的學識能力及其對應課程,加以歸納並相互對照的話,可以表2-1來加以說明:這些學識能力區分為三大項及13小項之學識能力。 '''表 2‑1 UIA / APEC 建築師應具備的學識能力比較表''' {| class="wikitable" | rowspan="21" |建築師之學識能力要求 |'''UIA Accord''' |'''APEC Architect''' '''(建築師三大能力)''' |'''對應科目''' |- | colspan="3" |一、具備創造滿足以下六點之建築設計能力: |- |1. 具有創作、滿足美觀與技術要求之建築設計能力。 |滿足美學與技術要求。 |建築設計 |- |2. 適當的建築史論與相關藝術、科技、人文知識。 | rowspan="2" |具備建築史論及其他相關藝術、科技、人文、科學知識。 |建築史論 藝術賞析 |- |3. 對藝術的瞭解,因其與建築設計的品質息息相關。 |美術 |- |5. 對人與建築物關係之瞭解;對建築物與環境關係之瞭解;以及明瞭建築群與所形塑出之空間,須與人類需求與人性尺度產生關聯之必要性。 |證明對人與建築物、建築物與環境境關係的瞭解,以及對建築群及其形塑之空間與人類需求及人性尺度產生必要關聯之瞭解。 |行為研究 |- |12. 具備達成環境永續設計之知識。 |呼應與環境之關係並強調永續議題。 |永續設計 |- |4. 適當的都市設計與都市規劃知識及規劃過程所需的相關技能。 |展現土地使用規劃及規劃過程中涉及的能力。 |都市設計 |- |6. 對建築業與建築師在社會上所扮演之角色的瞭解,尤其是考量社會因素。 |能考量社會文化因子,並證明瞭解建築師對社會的責任。 | 建築師道德教育/社會文化研究 |- | colspan="3" |二、具備將設計理念轉化為建築造型的能力,且能夠: |- | rowspan="2" |7. 對於設計案概要、調查與準備之方法的瞭解。 |調查與闡釋設計目標及相關議題,與準備設計案簡報。 | rowspan="2" |建築計畫書 |- |對設計案評估、可行性研究、及計畫方案提出建議。 |- |8. 對與建築設計相關的結構設計、營造及工程等問題的瞭解。 |評估與決定建築物設計之結構、構造、與工程等元素,並將專業顧問之建議與設計整合入建築計畫中。 |結構設計 營造與施工 |- |9. 對物理環境問題、技術與建築物機能的瞭解,以提供舒適的內部環境及對氣候的順應。 |評估物理環境對建築之影響,提供舒適且抵抗惡劣氣候之內部環境,以及協調與整合服務系統以控制物理環境。 |建築物理與環境控制 |- |10. 必要的設計技巧以滿足使用者之需求,並需符合成本與建築法規之限制。 |在成本因素與建築法規之限制下,滿足使用者之需求。 |成本控制與建築法規 |- | rowspan="3" |13. 具備計劃案財務、管理與成本控制之知識。 |對施工、採購、與合約管理等議題提供建議。 |財務管理 |- | rowspan="2" |對設計概念轉化為實體建築所需文件與資料的準備。 |設計理論/準則 |- |營建管理 |- | colspan="3" |三、具備從事建築實務的能力,並且能: |- | |遵守與建築規劃、施工有關之法令與管理規定。 |營建法規 |- |11. 具有將設計構想轉化為實體建築,以及將規劃整合為整體配置之充足知織,包括對產業、對機構、對法規及對程序的瞭解。 |擁有與設計案管理、實現有關之產業、組織、程序的足夠知識。 |建築實務 |- |註 |上列1~11項,同時也是UIA / UNESCO之建築教育目標。 |遵守專業公會的行為規範 維持從事建築業相關方面的能力 |專業守則 CP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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