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23年3月2日 (四) 02:44 由 RENarch(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建立內容為「==[開會資料]含簡報與主要說明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v6q07VBVm5SpSBf0ro1c0BuacDJxDs0/view?usp=sharing == [主要爭議]公共工程單價偏低 == ==[主要內容]== ===A.公共工程單價偏低之應對方法=== ====B.工程經費=設計階段作業費用+工程建造費(簡報P.4)==== 工程建造費[=直接工程成本(基本需求+專案研析)+間接工程成本15%+工程預備費+物價調整費] (謎之音:共編標…」的新頁面)
[開會資料]含簡報與主要說明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v6q07VBVm5SpSBf0ro1c0BuacDJxDs0/view?usp=sharing
[主要爭議]公共工程單價偏低
[主要內容]
A.公共工程單價偏低之應對方法
B.工程經費=設計階段作業費用+工程建造費(簡報P.4)
工程建造費[=直接工程成本(基本需求+專案研析)+間接工程成本15%+工程預備費+物價調整費]
(謎之音:共編標準僅定義基本需求54%(簡報P.5),並不是全部的工程建造費!!!)
C.精進策略:(簡報P.6)
01.單位面積造價依照物價調整8.3%~9.3%
02.工程經費組成項目重新歸類,避免漏列
03.提供試算工具供主辦機關引用(附表四)
工程經費=總樓地板需求面積*單位面積造價+得專案研析項目費用*間接及其他項目成本比率115%*(1+地區係數)*+預備費係數)*物調係數
[提醒]
01.計畫初期預算概估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