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中的不合理條文—設計合約的不合理議題

出自archiwiki
於 2023年12月23日 (六) 08:54 由 Chih-Yin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正在編輯中![建改夜聊]建改社的大家一起上線聊聊!

時間:2023.12.07(四)20:00

主角:凌培耕/陽明交大總務處建築技正(陽明校區)

主題:為何公共工程合約中要對建築師制定那麼多嚴刑峻法?聽聽甲方說法,共思改革之道

重點整理
類型 問題討論 初步結論
不平等條例
  1. 解約條款中出現甲方可進行解約,但乙方不行。
  2. 罰則中出現,甲方可以罰乙方,卻沒有甲方的處罰性條款。
大多契約的條例中都傾向利於甲方,較不利於乙方,故常會出現不對等的狀態。可以注意的地方:
  1. 善用契約最後的其他地方的條例,如:本契約未載明之細項,依採購法及民法等相關法令。去思考乙方可以如何保護到自己的權力不受損。
⬇︎
小標題2 條列式內容整理
⬇︎
小標題3 條列式內容整理


一、主講人背景

凌培耕擔任甲方11年、乙方11年,有於某建設工作11年,而後進交通部民航局工作,現為陽明交大總務處建築技正(陽明校區)。


二、對話記錄

何:「解約條款中,建築師不能提解約,可是機關(甲方)可以跟建築師提解約,像是這樣類似的情形;罰則中,甲方可以罰乙方,可是甲方會不會有出現什麼狀況,卻沒有甲方的處罰性條款。有一個問題想詢問,大多這樣的條款都是對乙方不友善的,或是雙方不對等的,那這個由來是什麼?」

凌:「工程會,但我覺得工程會現在愈來愈友善了,大家要善用(契約)最後的其他地方,唸給大家聽,本契約未載明之細項,依採購法及民法等相關法令。但你說的沒錯,每次甲方應辦理事項,我(甲方)都可以填無,然後乙方要辦理的事項一堆,我可以東扣西扣你們(乙方),你們很難去爭什麼東西。自己當過乙方,覺得源頭還是工程會,最近的公共工程技術服務這一塊,每一次修都有看到進步的地方。」

何:「我有個基本的問題,是不是以前的建築師經常出問題,導致工程會或是所有的機構在訂契約的時候都要很小心?」

凌:「對,基本

你們可以列出問題,請工程會研議

第二條附件一請善用:建築工程之建築監照會的範本 06:50

你的設計不能跟公共安全不可以抵觸,設計希望整合校園

可以只用⋯⋯的範本嗎?會不會有風險?

可以,他希望你用會議記錄紀錄。

是不是前輩都傳一代傳一代,把每個條件都累積起來?

對,但是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工程會?10:32

凌:

應該要大家多講出來,要長期的努力。公務員的心態需要時間。

你有遇過很差的建築師

一種是廠商綁的,二種是建築師自己綁的,三是業主要的

我有罰過一個,罰過廠商。

我有同理心,跟對方說清楚問題,不得不處罰,這些廠商也可以理解。

或是造成宿舍學生不能使用,才有處罰。

————————工商時間————————

陽明有標案,請大家踴躍標案。

何:

工作時間短到不可思議 15:00

20天

凌:

3300萬,20萬

甲方通知日期才開始算

的確是個問題

何:

是有一個基準的是嗎?

凌:

是老甲方的經驗傳下來的,20、40、60天

20+審查,一個月

40+審查,兩個月

何:

20天趕完,放了兩個月

凌:

中央都會慢慢摸;

大家投標以前,先對對方資料去查查

因為有些甲方不喜歡跟廠商聊天

所以要多跟甲方聊聊

甲方很多會處處防範

何:

建築師是幫忙合作還是來趕個案子?

凌:

甲方心裡有雛型,ex.有兩層都不是了哈哈

覺得把建築師來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是一種互相折磨

需求計畫書的落差,不過甲方常常投到標的案子,也不在乎是否十分符合,只要把對方改成自己想要的

外聘委員,有時候評分沒有紀錄,就會有意外,原本第二名,因為委員把第一名改成第四名,整個排序就不一樣了

何:

合約不友善?

凌:

不會耶,一樣米養百樣人

或是有些標案就會有對應的受眾

何:

你找這些設計團隊,有沒有令你滿意的?

凌:

50%

何:

有沒有訣竅? 27:27

凌:

要有人脈、名聲

你對待甲方的態度會傳出去

甲方可以邀標

我們要改施工廠商就很累

何:

從合約的調整找到好廠商?

凌:

我覺得有限

因為有些廠商沒有看,就會直接來問

何:

我聽到有人所有的監造費歸零、設計費歸零,還有罰錢

凌:

人碩是本人

人碩:

邊緣當事人

門窗的設計比例不好,還沒 30:50

凌:

這個很變態

人碩:

引用了修改的時候,就要保證有紀錄!32:30

凌:

我缺失改善,要有驗收

我在查有沒有這樣的保護條件

哇,“石原里約”這邊沒有很明確的講說雙方合議的精神

我覺得這個是可以爭取的!

我覺得任何的修改是要雙方合作合議才可以動作

何:

要求天數

凌:

甲方會覺得放水給你

議約是保護甲方,不是讓乙方來改我甲方東西

人碩:

我覺得事務所,可以更有彈性或是主動性,應該都要回歸合約,

雙方如何協議?理性的合約關係是什麼?

除了工程會之外,還有哪些機構可以比較客觀去提供比較好的方式?

到底有沒有一種公部門?

凌:

我們要多有一些盟友

人碩:

要怎麼談比較理性?

凌:

甲方把建築師當匠,還不是師

我目前沒有想到方法

邱玉:

預算的問題,怎麼都這麼低!然後出事都是建築師

凌是很好的甲方

凌:

最上面的編列基準太慢了,所以分發下來就會變成這樣。

因為公關單位一層間一層,所以速度就會慢下來,

只能建議機關42:40

百慶:

我在做公共工程常遇到的狀況

一開始合約是這樣,最後到甲方多請乙方多幫忙做什麼

如果你不幫營造幫個忙畫個圖,有些事情我就會從嚴處理

凌:

甲方的心態,買菜送個蔥

跳出法的程度

覺得要彼此互相啦

可不可以請甲方給一筆小的,乙方把他規劃好

百慶:

反正所有的事情就是按照合約進行

甲方如果要求合約之外的事情,就是多做合約協議

凌:

但是還有議約的問題 46:40

議約是要做補救用的,但是買菜送蔥的心態真的不好

人碩:

甲方善待乙方,也不是不常見的事情。

甲方也需要乙方或丙方的專業和合作

有時候乙方和丙方可能也是有誤會

是否有好的解決方式?

凌:

難,因為公務人員的養成就有問題了

欣意:

請問甲方怕乙方做什麼?

公文發政風?或?

怎麼反制甲方

凌:

直接問承辦

欣億:

假設請款時間已經合約,但是沒付了

凌:

發公文

欣億:

甲方會怕嗎?

凌:

我的機關沒有發生過

沒有罰甲方的規則

登貴:

1.怕政風

2.地政事務所要辦的事情,甲方會請建築師做,保存登記

如果要反抗事情,可以發個52:50

凌:

看機關的特質,有些怕政風

我也覺得很離扯

我的不委託的費用,要用小筆費用解決

老廠商愈來愈少了

建改社要做的事情愈來愈有幫助

甲方的思維比較固化,需要時間

建改社在甲方那邊還是曝光度不夠

何:再找時間約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