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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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政府經濟發展局「高美濕地景觀餐飲建興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一案針對招標文件契約需繳納履約保證金,建改社發函疑義處理:


一、疑義處裡緣由:

日前建改社於政府採購網查閱發現臺中政府經濟發展局「高美濕地景觀餐飲建興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契約中提到本案需繳納履約保證金,依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經理監事討論函請機關重新修正。(111年11月22日(建改)字第1112201號文)

111年11月22日(建改)字第1112201號文

二、機關回函:

臺中政府經濟發展局收到建改社函文即以函內建議更正招標公告為免收履約保證金。(111年11月25日中市經市字第1110061395號文)

111年11月25日中市經市字第1110061395號文

三、更正招標公告: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pkPmsMain=NzAxNDIwMTQ=


四、疑義處裡過程小結:

機關辦理採購相關疑義需經各方建改之友通力檢視,除了各縣市建築師公會外,建改社也願意協助各方建改之友協力發函告知爭取專業權益,歡迎各方建改之友如有察覺任何不合理事件均可請建改社代為發函釋疑,以健全建築執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