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與制度 — 強化建築安全與資訊透明化的必要性

出自archiwiki

討論時間:2024.03.07-05.11

一、前言

為促進大家積極討論、輕鬆討論這種建築現象、制度和想法等等,此文章紀錄來自建改社和建研所的日常對話,期望若有一樣困擾的建築人,都可以從這些對話中或多或少地有點收穫,或是當作可以參考的資料或是作法。鼓勵大家多多發言,讓建築界和整體社會環境愈來愈好。


二、精選文句

精選文句
1 1、請建設公司責成營造廠的“專任工程人員”應說明現場施工技術及安全部分。 2、請工務局了解這是施工問題(參考國土署最近解釋)勿再發生推諉監造人之不合理連座。 3、有關施工技術問題屬專任工程人員職責,監造建築師切勿逾越!
2 有一次做台北市工程時,路人打1999檢舉施工區外堆滿B8 B9類廢棄物太空包,滿地廢棄物細碎沙土。收到通知後,早上通知營造,中午又被檢舉,也告知業主,都沒人理。
3 我們對於都市的建築安全除了提供容積獎勵,跟發新聞稿恐嚇民眾地震來臨將會有重大傷亡,迫使民眾配合或期待建商的眷顧,等待機率如中樂透般的都市更新建築拆除重建?
4 需要共創,尤其是在法律和制度改革方面,讓資訊公開透明,降低建築師的負擔。
5 當前的建管系統已經無法有效應對都市安全的挑戰,改革是必須的。


三、對話紀錄

日期 發言者 內容
2024.03.07

(四)

徐岩奇 早上以理事長身分受邀到台南工安現場,表達公會關心此意外事故,致慰問之意及表達立場:

1、請建設公司責成營造廠的“專任工程人員”應說明現場施工技術及安全部分。 2、請工務局了解這是施工問題(參考國土署最近解釋)勿再發生推諉監造人之不合理連座。 3、有關施工技術問題屬專任工程人員職責,監造建築師切勿逾越!

2024.03.17

(日)

Mike 有ㄧ次做台北市工程時,路人打1999檢舉施工區外堆滿B8 B9類廢棄物太空包,滿地廢棄物細碎沙土。收到通知後,早上通知營造,中午又被檢舉,也告知業主,都沒人理。
業主市台北市的學校,說不關他的事,不要刁難施工單位
賴人碩 應該也是錯誤樣態!
Mike 當時是第一次做公共工程,看合約內容處理,就要求停工,先處理亂丟的垃圾。而且廠商的堆放位置完全在施工計畫堆放區外
有拆除類工項,要規劃佔時堆放區。因為有營建廢棄物回收,是環保局的管理業務
當時所有同業和業主都說睜一眼 閉一眼就好,太硬會讓業主和廠商,和台北市官員不爽。
但是想到要是有人騎機車摔倒那種意外,實在是危險,只好鼓起勇氣,去說停工,先處理。很扯,學校都旁觀
我也覺得是營造的問題,但是營造只會擺爛
甲方也擺爛不理會現場,就校門口的事
賴人碩 賴人碩 /甲方權責誤解

/工地安全是丙方的責任(含承造人、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 /當下乙方能作的二級品管極限(告知、預警、轉知...)

Mike 對,我有轉知甲方,和營造。但是1999是來問監造為何到下午還不處理。民眾打看板上的電話到事務所,里長也是一直打。真的很煩
賴人碩 轉知鄉民與里長甲方、丙方的電話!
Mike 我怕再轉下去會有人摔車出問題,就停工,打給環保局檢舉工地😆😅,派人來先處理。該開罰單的就開ㄧ開。
賴人碩 是!
個案如此,但回到制度的討論,的確應該想想怎麼辦!
Mike 對呀,營造單位的公共利益觀念太差。
鄭人豪 我在台北試過,當時透過大數據統計近十年執照申請、抽查常見缺失,發現缺失有雷同性且有區域性,後來針對常見缺失變成我去建築師公會培訓課程教材,有地區性的套匯到建管e化系統,結果課只上了一次,系統上線一週就被長官叫去,要求全部撤除,說了一句:「人豪,你不知道公會掌權的建築師靠什麼賺錢嗎?水清無魚⋯⋯」
我自己的經驗,資訊、專業、技術進步很快,透過統計分析、資訊化都已不是問題。當時我到紐約規劃局、建管局分享台北建管資訊化的內容,他們也很稱讚與驚訝。但在台北最反對的是議會跟公會,所以有問題的是「人」,市長、議員、壟斷資訊落差的公會建築師(俗稱建管幫-一堆建管離職或退休的人),他們最不願意公開、簡化,這些事情完成了,如何上下其手。複雜的政商關係
但這些事情不改變,跑程序的建築師、跑照的拿走大量利潤,真正認真做設計的建築師要如何生存?
我參加建改社理監事選舉時也提出這個應該公開的倡議提案,這些程序法規不透明,建築師做完設計被抽查到後要改變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大?可惜建改社只關心採購法非常可惜
這些是我選理監事的政見,也因為我看台不過這些共犯機構始終不願加入公會成為建管幫,但我真不知道要如何運動
各位理監事請不吝給予指導不然我的政見全跳票了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倡議建管系統公開優化」論壇辦起來
Mike 有遇到建商要把這種和業主對幹的老事務所踢掉,撤換建築師🤣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找幾位建管或建築師先進,先ㄦ列出幾個常見錯誤樣態,加上哥之前在北市的經驗,提出可能優化方法,先丟出來給大家開眼尬聊^^
Mike 尤其是找外國建築師的指標案,被老事務所改到業主很火大。
吳宜晏 / 建走大叔 或是循這次學會+建改社合作模式,用小研究案來起頭^^
真心覺得這次「建築學會+建改社」模式是很好的參考
無論初期研究、推廣到到這次活動舉辦
Mike 做出一個平台,把樣態系統上傳。
2024.03.18

(一)

鄭人豪 目前的資料庫在政府端手上,我們很難取得;但我們可以反過頭來整理各位建築師在執照申請時建管的審查意見、技術抽查時的缺失,進一步份分析這些缺失是「知識不足、資訊不對等、機關刁難」然後做成樣態提醒甚至系統自動偵錯,這樣才能大幅降低 建築師的負擔
報告社長資料庫很多,我也曾經做過平台,把各種開放資訊放上去。傳統的資訊公開也有類似函示彙編,但每個案件的特性都不同、需求不同,區位也不同,函示又寫的拗口難讀曖昧不清(圖例更不用說了),忙碌的建築師們很難在設計過程中找到相對應的答案?所以平台、維基這樣的方式在法規多如牛毛,解釋函又因人而異下很難執行。但歸納顯示多數建築師事務所遇到的問題是接近的,只有少部分因為區域特性(山坡地、地質敏感、特區、淹水潛勢、捷運周邊⋯⋯)等而有問題,這些其實就要套gis,如果這樣大家在設計過程能減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重大錯誤,才有機會達成。
經費不是問題,問題是政府不願釋出常見缺失的資料,台北市現在又進一步委託公會審查,相關資料更難取得,也因此更加加深公會建築師跟執業建築師的資訊落差,也更加公會鞏固舊勢力的影響力
這個概念我也跟學校提過,事務所很多沒有經驗的員工,進了事務所都沒有完整的訓練,也沒有人能有效引導,結果不是四處碰壁灰頭土臉的離開事務所,就是四處惹禍累死資深同仁與建築師。如果能成立一個建築師事務所員工的培訓機構(甚至建教合作)或許能解決業界問題
還有一個想法或許我約幾個有跟建管打過交道的建築師先進討論一下,訪談建築師職業過程中與政府打交道的經驗(不含政府是甲方)找出常遇到的問題,再發展成問卷了解大家的執業狀況?
再針對執業狀況需要的協助分結合ai等工具分為1.法規制度需要調整、2.現有資訊應該公開、3在職培訓工作⋯⋯等
賴人碩 跟建管組合作有用嗎?
鄭人豪 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資料也在地方政府。而中央管的是一致性的法令,應該很難從建築設計需求端出發,不過外下次去署裡也可以來跟他談談
或許新北市有機會(最近覺得新北整個市府團隊很勇於創新,而且公會的壓力比較小)
謝文泰(Teddy) 我最近都在想,AI到底能不能透過過去建管審照的經驗的餵養,而能不厭其煩的學習(至少它不會有太多的情緒),訓練成老練的助理?如果可以的話,能否透過公會跟建管機關的訓練,產出一個成果?這個訓練成果能否複製?或是開放所有的建築師跟建管人員餵養?
我以前都笑說不用害怕AI會取代建築師,因為AI永遠搞不懂建築法令跟承辦的心🤣🤣

但是這兩天看到各位的討論,我反而開始期待能否透過大家一起來訓練一個建築師跟建管機關都認同的「神人」

鄭人豪 報告建築師,早期台北建管資訊化時代曾經試過,但確實遇到建管法規有太多但是否的附帶條件。連人都可以見仁見智的解讀了何況建築師,所以我後來才帶廠商開始從「設計者」的角度出發,找出設計過程常見缺失,歸納成重要項目,然後讓建築師做最後判斷(終究是要人善用AI
也深信建築的這些法令沒有多難,主要還是人的問題
需要共創
多數老練的助理下一個工作就會是⋯⋯手握很多建築師印章的跑照
抑或是有經驗的人會被制度吸收成為壟斷資訊落差的一份子
Mike 廢掉ㄧ些過度解釋的函文,減少負擔才能AI
鄭人豪 只能說生態不健康、建管不願革新台灣的都市環境與設計產業不會好
Mike 邏輯不通或是互卡的,AI 也是無法處理
2024.03.21

(四)

鄭人豪 走在台北的街頭除了必須隨時關注橫衝直撞的汽機車外,連看似不會變動的建築都可能成為奪命的殺手,頭頂上的招牌、違建的鐵皮、外牆的磁磚與帷幕、海砂屋的陽台,原本以為躲進騎樓就沒事,現在連騎樓的二樓版都會從天而降。還好天佑台北這次沒人傷亡,但總不能走在街頭每次都只能期待幸運之神的眷顧吧。

然而台北市政府除了消極的在事後發新聞稿將開罰屋主外,難到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我們對於都市的建築安全除了提供容積獎勵,跟發新聞稿恐嚇民眾地震來臨將會有重大傷亡,迫使民眾配合或期待建商的眷顧,等待機率如中樂透般的都市更新建築拆除重建?難道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 全世界有許多城市都有數百年的歷史,他們如何管理城市內的老舊建築物?他們如何進行建築物的健檢與整建維護?有太多的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可惜我們的政府始終躲在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糖衣下,不願有所作為⋯⋯民眾們也只能持續祈求菩薩保佑了 #人命關天 #狗吠火車 #城市要更好建管的改革是關鍵

Monda pan 潘 https://www.instagram.com/reel/C3kfnNINwdU/?igsh=MTZmM2h4eHB0czR0ZQ==
楊秋煜 5/13信義區崇德街地層下陷

5/24江子翠站旁巷地層下陷 5/25板橋文化路地層下陷 7/10南京西路天坑 7/26永和竹林路地層下陷 8/18南港區南港路地層下陷 8/19民生東路二段地層下陷 8/20萬華區昆明街地層下陷 9/7中山區大直街94巷樓塌 9/12南港東新街地層下陷 10/23汐止驚見地層下陷 12/10松山家商下陷5公分 2/23北市松山區地層下陷 3/20大安區公寓坍塌

鄭人豪 這也是另一個問題,台北是盆地過去是台北湖,地質非常軟弱,但隨著建築基地越來越小,加上土管停車位的要求造成建築物都要深開挖(我之前統計過500平方公尺的基地要滿足法停設置機械停車位平均要挖11-14公尺。而基地周邊的道路也都狹隘,連續壁根本沒有腳路可以吊裝,施工精密度不夠坍塌只是可預料的事情,建築師又能如何協助?
賴人碩 https://archiwiki.tw/mediawiki/index.php?title=%E5%81%87%E8%A8%AD%E5%B7%A5%E7%A8%8B%E7%9B%A3%E9%80%A0%E6%AC%8A%E8%B2%AC%E7%96%91%E7%BE%A9
目前已有兩個函文說明假設工程非建築師監造權責,請參考
https://archiwiki.tw/mediawiki/index.php?title=%E5%85%A7%E6%8E%88%E5%9C%8B%E5%BB%BA%E7%AE%A1%E5%AD%97%E7%AC%AC1130802670%E8%99%9F
函文中有提到修法歷程,如下:

另查建築師法第18條73年修正理由明示「一、建築工程所需材料種類繁多,建築師僅能對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負查核之責,爰將第三款文字修正,以期明確。二、原條文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之指導施工方法,檢查施工安全依建築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由營造業設置之專任工程人員負責,爰予刪除。

監造建築師依建築師法第18條第1款規定所稱監督營造業按圖說施工,係確認施工成果是否與設計圖說相符,非對於施工過程之確認。

函文中亦有以上說明

2024.03.23

(六)

Moore 昨天在開大會的時候,聽到比較多意見或針對議題發言的 都是資深建築師,針對那些議題發言?如下所示

1.單一會籍,開放多重會籍 2.法定工程造價調整 3.會費用在那?(購買會所?發給大家福利金提高?) 聽到的大部分是這些,看看欣億或獻文有沒有要補充的

Ben Liu 劉獻文 1. 單一會籍的討論 我們在全國有開會

目前也是我負責的 研發專案 以下為目前討論的方案 在不影響修正章程的情況作業 1.由全國建立資訊平台,提供會員登入 2.由各地法規委員會 協助 上線法規與課程現場直播 3.為提高各地公會參與,參與公會優惠部分長年會費 經費缺口部分,由參與建築師每人1500~2000元 作為經費補充與系統維護費用 4.單一會籍,全國歸戶的概念,去強化各地會員對全建的歸屬感 透過網路資訊平台 讓會員之間取得初步交流 2. 法定工程造價,我的想法是希望推動全國統一標準 台灣沒有很大,7-11都賣一樣了,這部分也會提案至全國做研擬 3. 依據新北市為例 目前主要最大收入來源為 建照與室內協審 與會員的掛件事務費 a. 購買會所部分,每屆都有做攤提經費至專戶 b,是否轉換為福利金直接發放,這部分可能會希望先提升審查建築師協審費用 因為公會組織分為三塊 年輕剛開業 -- 尚無戰力 且業務不好 這部分也需要經費協助 中生代執業 -- 目前戰力最高的一群,也是替公會賺最多的一群,法規等相關 越來越複雜 是希望讓公會其他會員能組成專案制度去協助戰力會員 長輩群 -- 目前為公會保護與最大票倉,本次會提高福利金 與撫卹金500萬的看起來是因為他們 但試算後,一人提高一萬,公會要支出一千多萬每年,對於前兩塊部分影響很大 公會是長期經營的團體,在老中青三代 都需要強化的情況下,花錢還是要看總體帳務而定 尚未進到財務小組,爾後有看到去年總體營收後,再來跟各位討論報告

謝伯昌 目前全國公會正在研擬建築師設計費標準,修法方向:

1.定義總工程費即主計總處發布實際工程造價 2.省市業務章則費率不修。 3.各公會自訂代收酬金百分比。

Ben Liu 劉獻文 這是在哪一案?

還是在其他委員會內?

謝伯昌 只是初步研議,4/24才會進一步開會討論。
民間工程小組
主要改革觀念在設計費跟法定造價脫鉤,回歸實際工程造價。
2024.05.01

(三)

Hosea 早上好。

最近跟社友前輩溝通了很多,學到了幾點很重要的東西。我們溝通的一些內容會分享在這裡,希望各位看後能發表意見。 我是美國及台灣的技師,結構,早先做設計 plan check, 之後轉施工,92年回臺做過木柵線,高雄85大樓 8000 psi混凝土研發施工,之後多年在中國美國做過多棟超高層大樓工程管理及其他,全都用英文,由美國建築師設計的大樓。 不是在此自誇,而是要澄清我是技師但又代表建築師做工程管理的工作,認為技師與建築師是一家不可分的。我一直在美國建築師負責制下工作,其中蓋 管理 KPF設計的大樓達10+年之久,希望有機會跟大家分享我認識的美國制度。

慢慢知道台灣制度的缺失後甚為憂心,這是我長大的地方,所以有的時候說話會有情緒請包含。選舉前即開始向多處包含立法委員等投函 奔走,就是各位說的修法。

仔細的研讀 0316的說明會內容,很高興有人在做同樣的事。然後0403地震來了,對於各處尤其是花蓮紅單危樓爆柱未檢驗匆忙拆除,各項處理方式極為憤怒。目前還在用我的方式希望能做點事,後面會分享。

我的新認知及期望:

。技師與建築師的隔閡,希望能做點協調; 。三級品管僅指公共工程,民用建築不含 未定,是這樣嗎? 。怎麼修法 步驟 對象, 僅指建築師責任範圍的釐清 還是包含所有工程制度的缺失。。 要談的事很多,不是要在這裡洗版。如果您也有一樣的心願能發表意見或私聊,非常感謝。

報告內容:

。個人簡介 。花蓮危樓情況 爆柱露筋 無勘驗即拆除(急) 。目標: 借此地震推動修法的一小步,推行“質量控制簡要版” 。個人的努力 方向 辦法 請求 。簡單歷史 做過的努力 。修法關鍵人:內政委員會新科立委 。美國的建築師負責制,及在中國的實行 。為什麼在其它地方可行而台灣不行 。修法的困難 。“簡要版” 的目標 。需要跟前輩請教的地方

台灣工程制度缺失 。 修法僅指修建築法,建築師的責任範圍,還是工程制度的整體檢討;

。修法是僅憑國外文字法條,還是依據國外實際操作? 。國土管理署主管機關對修法無興趣? 。內政委員會立法委員不懂 沒興趣; 。市府工務局明知系統有問題但無意願參與討論,修法; 。最低標 其它問題 。淡江大橋,台北雙星大樓等是如何控制質量的? 。台北新北桃園(張善政)等是否可自行先行試用新規矩? 。紅單危樓爆柱出了人命就有標準作業程序,其它一概不睬不理? 。三級品管僅指公共工程,民用建築沒有這一套? 。混凝土加水,偷工減料無法控制; 。沒有Quantity Surveyor 概預算; 。沒有 city Inspector, 監理; 。美國的city等同台灣的區,台灣的city 範圍太大; 。全是大學畢業 沒有善用加強訓練高職人才; 。廠商黑名單無任何制度管理? 。借牌 掛牌 營造商惡意倒閉 改名; 。建築師 技師牌照的保險; 。工程糾紛全由法院解決,太浪費人力; 。消費者協會不起作用; 。無 small claim court; 。定型化契約不合理; 。民用建築出問題不聲張 不願留紀錄; 。媒體不提 老百姓不知道?

劉木賢 敬佩你的專業與用心,對這片土地的關懷
陳柏森 問題大多知道、有否藥方?
Hosea 是的 需要稍微準備一下。不過有些疑問需要先澄清(前面工程制度缺失已大致提到),避免像我之前發出的甚多文,都是收到 謝謝 我們會參考,再見!

說話的對象 方法 都極為重要,畢竟幾十年來 台灣就是這樣操作的。要改善絕對不容易。 這裡各位的意見看法甚至反對,都能讓我 我們說出去的更 perfect, 合理 可行。

我把全部工程人士按其角色方分成幾組:

A. 國土署,實際定法修法者? (不清楚他們怎麼想的) B.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我努力過 需要細談) C. 縣市政府工務局等(第三級品管?) D. 你我 技師建築師 老師(建築師應該做 leader的?) D. 施工方 業者(當然其中有技師) 說的不對請指正。

Enda楊恩達 事實上,Hosea前輩提到的狀況,總結自在已開發國家的長年工作經驗,而這些積累背後的來龍去脈或隱藏思維恐怕都不是在台灣工作能夠想像的,也不可能是建改社、公會或政府機關能獨力解決。

建議邀集Hosea前輩,加上有公共工程經驗、國外工作經驗的建築師們,「當面」談談,用聊天、提問的方式,共同瞭解這些事情在想法、法規、實務、執行方式等的落差(問題)有多大。 先以發散的方式談,整理成文字,有些事情或許能因此而制訂出行動的 ROADMAP,就有機會沿著路線前進。

Yucheng Hung育成 台灣自己發明的三級品管和國際上AEC的運作及認知是完全不同的,這個部分要謹慎
Hosea 我是想在花蓮推動 “質量控制簡易版” 後面會詳細介紹。需要各位的: 胡說八道,有漏洞 可以試試 需要修改一些。。。
過幾天 如果逮到機會 能參加國土署官員的重建說明會,我可想放砲的(內容後附)。但又可能因為角色混亂, 被人大手一揮 再見。這其中有上述 A C 的混淆。
我可以非常仔細的告訴各位美國中國是怎麼做的,當然各位可能也聽過很多次了。
想請教這個是小群組(後進的看不到前面對話)還是大社群(後進可以看到前面全部資料 且永久保存)但更改會很麻煩。
有些同樣的話我已重複的對不同的人一說再說。想提個敏感問題,就是技師和建築師的關係。我能說的是:

。我是二者兼有; 。我一碰到在讀結構的就建議他碩士改工程管理,原因不是你想的; 。我只能用我經歷過很多項目中微小變動的建築師負責制 來解說建築跟結構的異同 合作 關係。 。建築師負責制是我一再聽到的,我也不反對。但要靠整個體制合理才能發揮。建築師應該在這點上做個領頭羊。

0403 地震技術性處理:

。土城危樓新北工務局很快證實是偷工減料並有後續跟進。其它各縣市毫無動作! 。貼紅單判定危樓 技師回去 (土木技師公會)無任何報告 分析動作; 。眾多底層爆柱露筋箍筋不見 有嚴重偷工減料嫌疑而無人提起; 。鬧出人命的(極少數)有標準執行程序: 拆前在高處鑽心取樣 檢調調查是否偷工減料等,而其它無人命的一概不裡; 。原營造商建築師結構技師全未出面 視察 分析 評判; 。無動作然後急急拆除危樓,證據消失; 。發文至縣市府公務局 建設處等回答都是謝謝再見; 。媒體對此無任何報導; 本人對此處理方式極為憤慨。我經歷並參加過1989年舊金山大地震及其後的分析調查,美國人不是這麼幹的。大的工程意外一定調查分析的清清楚楚,為什麼台灣不是。我還不會停,但我的目的方式方法跟您想的不同,後續報告。

恩曉天 #什麼叫做責任❓️

1985年,人們發現,牛津大學有著350年歷史的大禮堂出現了嚴重的安全問題。 經檢查,大禮堂的20根橫樑已經風化腐朽,需要立刻更換。 每一根橫樑都是由巨大的橡木製成的,而為了保持大禮堂350年來的歷史風貌,必須只能用橡木更換。 在1985年那個年代,要找到20棵巨大的橡樹已經不容易,或者有可能找到,但每一根橡木也許將花費至少25萬美元。 這令牛津大學一籌莫展。 這時,校園園藝所來報告,350年前,大禮堂的建築師早已考慮到後人會面臨的困境,當年就請園藝工人在學校的土地上種植了一大批橡樹,如今,每一棵橡樹的尺寸都已遠遠超過了橫樑的需要。 🔸️這真是一個讓人肅然起敬的消息! 一名建築師350年前就有的用心和遠見。 建築師的墓園早已荒蕪,但建築師的職責還沒有結束。 這樣一個故事能給我們什麼啟示呢? 聯想一連串的詞彙:持續,資源,長久,環境,省錢,但這些都無法完全代表。 🔸️其實,只有一種力量會持續的發生,那就是「責任」! #讓地球生存的責任 #讓愛能永續的責任 #讓後代子孫存在的責任

Enda楊恩達 您是一位很有熱誠的專業者,但是請原諒我,在此小小的潑您冷水。

即便這個群組是與建改相關的群組,但仍是一個半公開的場合,每個人來自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利益點,在這樣場合裡,即便彼此認識而要能夠表達主觀的意見、不與其他人有所衝突,實屬困難,所以大部分的人不會在這裡回覆您的意見。 更何況,這個群組裡、和您真正碰過面、談過話、跟您有過交集的,應該是少之又少吧? 但如果您想要得到一些「真實」的互動,可能要在私下、面對面的場合,可能(稍微)有機會。

2024.05.02

(四)

Hosea 5/7 可能有機會在花蓮參與國土署的重建說明會,我是想當場提問題。但有些如角色等我還不是很清楚。

我想推的‘’簡要版‘’,內容僅有第三方監督,混凝土不可加水,保險等。但卻能有新制,內容以後由別人慢慢加。目的是避免借牌 營造商蓋了跑,黑名單。。但其中甚多細節需要討論細化,尤其是保險部分,需要各位的幫助,先表感謝。

混凝土加水是很可惡的事,pump車上站的人腳下輕輕一碰可以把各位的努力減到 70- 50%,在沒人監督情況下他才不跟你客氣的。大部分的試體強度都是騙人的,要防止是相當不容易,需要有整套的辦法。
大家好,我另建了一個“工程溝通群”,對工程制度 缺失 補救 修法關心的歡迎您去那細談,需要您的參與!
重點 簡要的資訊還是會在這裡分享。
2024.05.11

(六)

陳柏森 機關承認專業不足、應先跟工程會反應、要地方機關先充實承辦人員的專業訓練、否則如何推動正常營繕?這種現象中央及地方都有、機關以此作為推拖理由、工程會較可強力要求各機關落實此事。
工程會可以找人訓練各地方營繕人員。
否則怪現象不只這椿。
Shen 當然 到處都是
陳威甫 所以工程保固期過了,建築師也就沒責任了吧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請工程會貼出解釋 勞務技術服務收保固金的原則範圍?
陳柏森 一般保固金是不向建築師收的、什麼時候又跑出這規定?
建築師合約沒寫責任期間、在AIA或日本(忘了)、是十年。
所以使用者違法修改工程、像地震、房子用了20年、仍會向建築師求責、這不合理。
因合約沒寫責任期、變成終身負責。
十進SipJin-林徽燕Evain 現在契約內容的文字定義不清,很容易混淆解釋。
陳柏森 學會報告就是要清楚定義合約文字。這之前本沒什麼問題、但現年公務機關的解讀和建築師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