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的社會溝通與產業進化│賴人碩_吳建志賴人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合夥建築師
原文發表於:臺中市建築師公會,《SCALE:尺度》NO.01,23:12,P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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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夏秋,我們到底在建築相關不幸的事件中學到什麼教訓?[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接連發生多起建築相關的重大事件!中捷興富發、新竹天坑、基泰大直...除了事件歷程的多有討論,也引發多方角色對於相關權責的相互拉扯。各說各話爭論不休之際,直白地凸顯了同在營建產業之中建築行為人之間卻有極大的見解差異,仍待彼此間更進一步的共識凝聚,以共同面對整體制度化與產業進化。
在此之前,建築界苦於台灣營建體系的角色定位不清與權責區分不明,早多有檢討與省思的聲浪。除了多有建築師困於個案的各自碎語,由臺灣建築學會(註)所整理「我國建築師執業規章與國際接軌之研究」,系統性的蒐羅分析國際上多個國家的建築師養成與執業規章,期能作為我國與國際接軌的重要參考。
該研究提供全面且完整的他山之石同時,也傳達了當下台灣對於建築師的社會角色是有極大誤解而需要重新校調,專業之間有所不能與當所應為應誠實面對!
台灣或多誤解而待釐清的重要議題如:[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建築師設計監造內容再定義與責任界定;
/各類技師專業分工與責任明確化;
/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與工地主任實質而非租牌的工作執行與全面責任;
/政府建築管理項目的專業化實質分項勘驗;
/公共與私人工程的品質管制標準與實質程序的一致化;
/專業尊重與報酬對等的社會共識...
我們應該承認目前的制度並不完整,需要多方的共同討論與承擔。[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不管是透過短期的政策因應,或是透過長期的完整修法,均急需進行多方說服,讓建築行為人的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承造人;相關的建設公司或自然人、建築師、技師、營造廠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政府管理方、社會民眾...等,能夠與國際同步的了解各自應謹守的權責與義務。
即使這迫切卻不易的任務難以在這世代完成,卻也應該有所啟動而讓下個世代懷抱期望。[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當下也是最佳的議題討論時機:
/經濟起飛世代避談清楚的議題已明顯成為新世代難以承受之重;
/僅以熱情燃燒的設計至上世代面臨程序正義世代的明確化要求;
/公共事務的專業參與討論越見常態化;
/社群媒體普及加速議題討論演化;
/全球化的競爭讓建築界也需直白面對國際接軌的挑戰而非自外於國際社會。
總總議題背後所應彰顯的價值是一致的:[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社會各個角色均是平等而追求專業提升的,更清楚的專業角色實質分工與專業責任完全承擔,不推諉、不轉嫁,謹慎而適得其所的面對台灣建築品質的整體提,也是台灣國際競爭力的社會共同創造。
期待由建築師參與的社會溝通,能夠深入檢視當下的營建現況,客觀誠摯的整合資訊與論述, 進而帶來產業整體進化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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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臺灣建築學會.《建築師執業規章與國際接軌》.2022.http://pse.is/58t44u